我国电力行业招投标中串标行为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马睿

(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

摘要: 摘要:在招投标逐渐发展成为电力行业采购方式主流的大趋势下,如何有效规制电力行业招投标中串标行为就成为实践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对电力行业串标行为的概念及表现形式进行了论述,指出串标行为是在电力行业领域内,串通者通过相互协调,对公平自由的电力市场竞争秩...
  •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要:在招投标逐渐发展成为电力行业采购方式主流的大趋势下,如何有效规制电力行业招投标中串标行为就成为实践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对电力行业串标行为的概念及表现形式进行了论述,指出串标行为是在电力行业领域内,串通者通过相互协调,对公平自由的电力市场竞争秩序进行共同限制的行为。本文从优化招投标采购程序、推进电子化招投标采购系统、严格资格审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加强合同执行情况反馈、严守保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以期能找寻到规制电力行业串标行为的有效对策。

关键字:招投标;串标;对策

一、选题背景

伴随着国家政策、社会环境以及国际招投标趋势的发展,我国电力行业招投标的发展速度及规模达到了空前高涨的状态,许多电力工程项目更是采用国际招投标。虽然招投标在促进电力市场公平竞争、预防采购腐败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在电力行业众多招投标项目操作过程中,串通方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往往会采取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规行为,其中以串标行为最为普遍。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虽然我国法律法规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了禁止串通投标行为,但是由于串通手段比较隐蔽,只要不产生内讧,招标方就很难发现或追责。正因为串通招投标行为被发现的风险远远小于其获得的不法收益,串通方势必会铤而走险,最终导致串通行为屡禁不止、甚嚣尘上。

如何整治电力行业串标行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稳定,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一大课题。本文针对电力行业招投标中串标行为的成因进行分析,明确问题所在,探寻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方法,以期为规范电力行业招投标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并为今后的招投标实际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二、案例介绍

某电厂“XXXX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共有10家潜在投标方在规定时间报名,并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准备了相关材料前往招标人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在A、B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发现A、B单位授权代表一同进入领取现场并互打招呼;开标当日,A、B单位授权代表也一同前往投标现场但装作互不认识。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发现C、D单位投标文件在排版、封面样式、字体以及厚度方面极度雷同,经评标专家查阅报价卷,C、D单位的报价明细表格式完全一致,只是分项价和总价不同。经评标委员会议定,确认C、D单位存在串标情形,作废标处理。但是针对A、B单位存在串标行为的疑似情形,招标人并无充足的证据去证明二者存在串标行为。

案例中C、D单位的串标行为比较明显,相对较容易被发现。但是令招标人感到无奈的是,对A、B单位的行为只能从逻辑或表象上去推测存在串标行为,并没有充足的证据去证明,法律法规对此行为的规定更是空白,无法律依据可循。对于此类串标行为,招标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认定难度极大,若一味凭空指责,串标人一旦达成攻守同盟、百般抵赖,招标人将难以应对,只能等到串标人内部发生矛盾、关系破裂之时,才能让真相曝光。而延迟发现串标行为,可能对招标人已经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个别公共项目甚至会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我国电力行业招投标中串标行为的防治对策

(一)优化招投标采购程序

电力行业应组织成员单位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以及资格预审文件实行统一标准范本,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属于或视为串标的行为,一旦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串标情形,招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废标决定,并有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招标人应该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确定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以及采购项目的详细情况,取消集中踏勘现场以及集中答疑,严控时间节点,这样可以有效减少投标人接触的机会,大大降低串标可能。

(二)推行电子化招投标采购系统

实行电子化招投标采购系统方便快捷,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据可查,避免推诿扯皮,可以有效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目前,电力行业部分单位已开始推行电子化采购,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人的报名及审核、投标人的答疑及澄清、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的下载、评标专家的抽取以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的上传全部通过电子平台进行。通过建立电子化招投标采购系统,投标人在开标前是无法相互知晓的,也无法与招标人正面接触,这样既可以防止招投标前期信息泄露,也可以有效规避招标人的廉洁从业风险,保护了招投标双方的合法利益。

(三)严格资格审查

实际工作中,由于经费有限,实行电子化招投标采购的单位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单位仍要求投标人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一般需要提供投标回执、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相应资质证书等。投标人报名登记时,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提供的文件严格进行审查:审查领取招标文件的授权人身份证明及签名是否与授权委托书上被委托人一致,审查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是否一人携带多家单位的材料,审查不同投标人是否属于利益关联单位、法定代表人之间是否有参股或控股关系。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文件印章等是否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一致,若发现存在异常,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对于挂靠行为,可以调阅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及日常参建人与投标企业的劳动用工合同,查阅上述人员社保及个税缴纳情况。资格审查是防止串标行为发生的第一道关口,严格的资格审查可以对串通人起到震慑作用。

(四)合理确定拦标价

如果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参与投标人过多,投标人之间有串通行为,在报价时分高、中、低档分别报价,就很容易对评标基准价产生影响,将基准价朝着串标人想要的控制方向引导,这就增加了招标人的资金风险。为了避免串标人对评标基准价进行控制,招标文件中应确定拦标价(即最高限价)。拦标价应该在确保投标人有利可图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合理确定,拦标价不宜过低也不宜过高,过低会导致工程质量下降,过高会导致招标人资金流失。设定时可以委托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现行定额及材料价格,由造价工程师进行编制,招标人在咨询机构编制的拦标价基础上再下浮约5%,即可作为最终拦标价正式公布在招标文件中。这样,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拦标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无法再抬高报价。

(五)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的反馈

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往往金额巨大,为避免部分投标人通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后,再通过变更签证、最终高价结算的情况发生,就必须对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对合同的结算支付情况及合同款的流向进行实时跟踪,对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物项、服务以及工程建设情况是否与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保持一致进行核实。尤其对中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投保人报价的项目要重点跟踪,一旦发现有围标串标行为,应及时终止合同,追究串标人责任。

(六)严守保密制度

在实际工作过程发现,某个招投标项目报名结束后,经常会有不同的投标人私下联系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询问该项目的立项金额、投标人数、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具体信息,若是招标人经不住诱惑透露了相关信息,就为不法投标人围标串标提供了机会。因此,必须对招标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制度宣贯,提高保密意识,加强责任感,强化廉洁从业风险观念,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情况等报名信息,这样可以阻隔不法投标人的获取信息渠道,使他们不能轻易掌握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从而降低串标可能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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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金升. 工程建设项目“串标”的认定及法律责任[D]. 中国招标,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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