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调研报告

陈曦

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0065

摘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创新,实践好“四种形态”,关键在于如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笔者围绕“第一种形态”运用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结合某国有企业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旨在聚焦主责主业,运用好“第一种...
关键词:

  •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创新,实践好“四种形态”,关键在于如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笔者围绕“第一种形态”运用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结合某国有企业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旨在聚焦主责主业,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一、开展调研情况

(一)调研主题及内容

重点调研两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的思路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对如何更好运用“第一种形态”提出对策建议。

(二)调研范围及方式

此次调研范围覆盖两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班子成员、党务、纪检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党员、职工;调研主要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 

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现状

通过调研,总体上认为两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能够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基本内涵,开展日常监督较为积极主动,适用较为精准,程序较为规范,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综合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抓常,力挺纪律规矩,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能够及时指出提醒,做到了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用纪律和规矩戒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总体监督效果较好,主要做法如下:

(一)压实“两个责任”,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公司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及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具体责任,明确了纪委监督责任、纪委书记具体责任及纪委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坚持每年更新完善清单内容,持续监督清单责任落实落地,做好基层督促指导工作。公司纪委扎实落实监督主责,落实集团纪委《日常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

(二)聚焦“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效应

建立“一把手”谈话提醒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党内谈心谈话实施办法》,督促“一把手”有针对性地与下级“一把手”及班子其他成员、本部中层干部以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谈话,多了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干部思想作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督促“一把手”经常性听取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汇报、意见建议,督促党组织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引领作用。

(三)贯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筑牢管党治党第一道防线

坚持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提醒谈话、约谈函询、批评与自我批评、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等有效方式,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建立常态化干部廉政谈话工作机制,制定《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对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主体、情形内容、对象范围、组织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解决“谁来谈、为何谈、谈什么”的问题,让谈话提醒、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化监督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立谈立改,对检查发现的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轻微问题,责成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提醒,督促整改问题。两级公司按程序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立足党性修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存在问题

两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能够认真履行“两个责任”,重点抓好“第一种形态”贯彻落实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结合本次调研及日常督查检查,发现在具体落实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思想认识还不充分。个别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主动,专题学习安排不多,党务、纪检干部对“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把握不到位,对“第一种形态”的理解不够深刻透彻,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执纪方面主动性不够强、力度不够大。

(二)运用“第一种形态”相关配套措施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如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警示提醒等应用情形、时机、对象等系统性、具体性和规范性还有所欠缺。个别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存在“一谈了之”等现象,纪实归档工作还不够规范。

(三)工作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履职尽职的能力尚显不足。有些党务、纪检干部由于自身能力素质不够过硬,其思想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还不能适应“四种形态”的新要求,特别是在什么情况下运用“第一种形态”、采取什么形式以及怎样运用等心中无数,方法缺失,不善于用党章党规党纪去教育勉励党员干部。比如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中,谈话针对性不强,有时存在泛泛而谈的现象等。

四、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对策思考

(一)把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点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抓总、纪委组织、支部落实”的总体思路,企业党委做好统筹部署,班子成员带头,逐级推动谈话教育层层落实。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开展谈话教育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并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各级党支部履行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的职责,体现严管厚爱。

(二)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有力保障。要根据企业实际,制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相关实施办法和配套细则,明确实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适用范围,如采取提醒、函询谈话、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等方式开展,并详细列出开展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的各种情形,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制定负面清单,对不适应“第一种形态”的情形进行明确界定。

(三)把抓好学习宣贯作为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思想基础。企业党委要高度重视“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宣传动员,多方联动邀请地方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专业人士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解读“四种形态”的精神内涵,或邀请省委党校的专家就正确把握“四种形态”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结合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对“第一种形态”进行广泛宣贯引导,提高认识,增进信任。借助企业网站、微信平台、宣传栏等多种载体,为“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企业党委、纪委要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信访监督、纪律审查、巡视监督、内部审计、专项治理的作用,围绕权力集中、信访反映较多、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建立“问题清单”。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信访举报等平台渠道广泛而深入地了解党员干部职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收到的反映盯住不放,与干部接触多、对情况了解深、要争取第一时间发现员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教育。

(五)把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本质要求。企业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和纪检干部培训,督促党务、纪检干部主动带头深学深悟,引导其他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重点提高对“第一种形态”的理解和掌握运用。要经常深入基层,贴近员工,通过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经常性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提醒、预防和纠错。

(六)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保证。企业党委、纪委要将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工作纳入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坚持问责不手软,对运用“第一种形态”搞形式、走过场的党组织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对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对认识问题不深刻,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指导。

(七)把握辩证关系,以点带面实现“惩前毖后”。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之间的辩证关系,重点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同时做到“四种形态”一起抓、“四个轮子”一起转,使“第一种形态”的教育挽救与“后三种形态”的处置震慑相辅相成,最终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是对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基本要求,要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创新工作思路,重点在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促成效。



更多
引文网络
  • 参考文献
  • 引证文献
  • 共引文献
  • 同被引文献
  • 二级参考文献
  • 二级引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