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投贷联动与供应链金融结合的业务探究

郭晏清

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 武汉市 430000

摘要: 本文探讨了投贷联动与供应链金融在科技金融中的应用及其不足,并提出两者结合的可能性,以促进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商业银行在支持科技金融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商业银行在面对中小型科...
  •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  要

本文探讨了投贷联动与供应链金融在科技金融中的应用及其不足,并提出两者结合的可能性,以促进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商业银行在支持科技金融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商业银行在面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时,由于后者的轻资产、高风险特性,存在授信动力不足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近年来商业银行在投贷联动和供应链金融中的实践,指出当前机制在法规政策、合作模式、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不足。以HW公司为例,核心企业通过设立投资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结合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展示了投贷联动与供应链金融协同发力的实际效果。本文认为,通过这种创新的融资模式,可以提升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创新活力,从而推动我国科技金融的高质量发展。最后,本文提出了完善投贷联动与供应链金融结合机制的建议,以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助力科技创新。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在2022年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2023年又提出做好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其中科技金融排在五大篇章之首。创新是新发展理念的核心。近年来,中小型科技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日益做出了更大的贡献,而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需要金融的支持。商业银行是我国最重要的金融机构,对促进科技金融的大力发展责无旁贷。

近年来,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的过程中逐渐重视起了自身的创新观念和经营理念,然而目前来看,商业银行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并重的特性使得商业银行对迅速变化的市场形势的判断与响应仍有一些滞后和不足之处。

表1 2023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1]

本外币贷款

中小型科技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各项贷款

本外币贷款余额(万亿元)

2.45

13.64

237.26

本外币贷款增速(%)

21.9%

15.3%

10.6%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的科技金融目前有着提质、增量、扩面的态势,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新企业的本外币贷款增速明显高于各项贷款的总增速,金融机构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正在增大。然而对商业银行来说,中小型科技企业具有轻资产、高风险的特征,其信息透明度不足、可用于抵押的资产有限、投资周期长的特征使得商业银行的授信动力不高。此外,我国的上市门槛对于大多数中小型科技企业而言较高,场外股权投资机构募资难、退出渠道不畅,因此,中小型科技企业,尤其是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科技金融的大力发展对它们来说十分的必要。

2016年,投贷联动这种主要面向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形式在10家试点银行和5个试点示范区试行了起来,这种形式结合了股权和银行贷款的优势,提升了科创信贷风险与收益的匹配度。股权投资机构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的授信可以帮助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研发创新,提高项目投资成功率。投贷联动将商业银行、股权投资机构和科创企业初步联系在了一起。

2016年3月,国际商会发布的《供应链金融技术的标准定义》将我国已发展到一定程度了的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方式定义为“通过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对供应链中营运资本和流动性资金的使用进行优化,降低供应链的资金成本和整体风险,提升供应链的效率。”供应链金融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差异化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帮助核心企业打造产业生态圈、提升其所属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为同属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缓解其紧张的现金流。供应链金融目前是商业银行、科技型核心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协同发展的范式之一。

投贷联动与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发展多年,业务规模提升显著,然而这两种业务开展所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许多中小型科技企业在当前的投贷联动机制下仍难以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以实现充分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上商业银行也没能做到在服务科技型核心企业、控制风险的同时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研发创新。因此,重新审视投贷联动机制与供应链金融在理论与实践上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二、投贷联动与科技金融

(一)投贷联动的内涵与特点

投贷联动是一种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与该行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目的是匹配科创企业的信贷风险和收益。学界对该定义中对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进行了拓展,政府基金、私募风投等市场化的投资机构在广义上也被纳入了范围(周家珍[2],2021),这样一来投贷联动的应用范围得到了扩大,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了更多元的融资渠道。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潜在损失能够被从中小型科技企业成长取得的红利对冲,是一种可持续的业务方式(蔺鹏等[3],2017)。

表2 投贷联动机制的分类[4]

类型

形式

评价

股权直投子公司

商业银行设立持有股权投资牌照的子公司

与母行联动,结合信贷融资与股权投资

获批难度大

协作成本低、易沟通

资产管理子公司模式

商业银行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

内部联动,商业银行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中间业务

可能违反2018年资管新规

协作成本低

与PE/VC合作

商业银行与PE/VC签订投贷合作协议

商业银行可为PE/VC提供中间业务

投贷各方交流优质客户资源

可约定商业银行享有股权溢价分成,提高商业银行积极性

可以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与PE/VC的分析能力

信任成本高,可能引发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与产业发展基金合作

为了推动特定产业发展,市场或政府主导成立产业发展基金

商业银行与产业发展基金“优先+夹层+劣后”的结构化安排,可降低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

明股实债等违规的可能

跟贷型

股权投资机构先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投入资金,商业银行随后提供信贷

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投资机构的分析能力

商业银行风险较小

跟投型

商业银行先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投入资金,股权投资机构随后提供信贷

商业银行风险较大

认股权贷款可让商业银行分享企业成长红利,需要值得信任的股权代持机构

从表2可以看出投贷联动有如下特点。

中小型科技企业成长空间、预期回报大,但技术壁垒、市场不确定性高。企业的历史业绩和抵押物价值难以通过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股权投资机构的专业性可提升商业银行对这类企业价值与风险评估的效率和准确性,投贷联动机制让银行有机会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中小型科技企业成长,平衡单一信贷的风险。投贷联动能适应中小型科技企业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

投贷联动能够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持续的资金来源,帮助它们进行技术创新。股权投资可助力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度过资金难关,银行贷款则在成长期提供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在研发活动的时间效率和风险分散的程度上,投贷联动强于只投不贷,在可行性与规避风险的效果上,投贷联动强于只贷款不投(刘瑜琳、贾继能[5],2018)。投贷联动能促进中小型科技企业的长期发展。

投贷联动增进了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促进了科技金融市场多元化,降低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实现了投资收益对信贷损失的补偿、提高了盈利能力,增强了科技金融动力。降低了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风险、提高了投资标对应资金的的流动性与投资成功率。商业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的融合加深,我国的科技金融水平也会得到提高。投贷联动能够优化科技金融生态圈。

(二)投贷联动的不足[6]

目前投贷联动机制受法规政策束缚、投贷双方联动机制不健全、投贷联动目标与当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模式不匹配、股权投资机构发展迟缓、专业人才不足等现状的限制。

商业银行的子公司因监管规则的限制不能用过多的资本进行股权投资,这会限制投贷联动的规模,从表1也能看出金融机构投向中小型科技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在大幅上涨的同时,占各项贷款总额的比例仍然很小。

商业银行采用认股权贷款这种模式来进行投贷联动的话,不良贷款、超额收益期限错配等问题产生的可能性不低,目前监管机构还没有对这方面出具具体的意见。

认股权贷款是目前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的常用形式,主管当局也开设了登记托管、转让行权等服务的窗口,然而目前开通服务的省份太少,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与认股权配套的估值等服务的行业生态也不成熟。在股权投资市场不太成熟的省份,国资系的基金偏好于资产的保值,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投资较少,在这对科技型企业在全国的共同发展助力有限。

商业银行和外部投资机构相互独立,合作模式、分配机制设计有待完善,容易形成步调不一致、各自为战的状况。商业银行对股权机构的名单制管理仍然不能满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上市退出是较为适合股权投资机构的退出方式,转让第三方、原股东回购等方法也有实施的案例,而股权退出受现阶段国内股权交易市场制度不完善的限制。商业银行投资子公司上市为主退出科技型企业的方式投资回收期长,分享企业上市的超额收益等待的时间过长。

投贷联动需要精通信贷、风险投资、项目运营、研发、资本运作、法律等领域的复合型金融科技人才。商业银行的人才在熟悉信贷审批、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的同时难以在其他方面累计丰富的知识储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常涉足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质生产力领域,这些领域专业性强,对技术市场前景、成果转化能力分析的难度极大。

商业银行目前一户一策的科技型投贷联动业务流程复杂,且银行并没有专门设计用以审批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评估模型,内部资源倾斜程度有限,不能满足科技型企业持续关注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与科技金融

(一)供应链金融的内涵与特点

供应链金融是指金融机构基于供应链关系和交易信息,为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提供的一系列金融产品和服务,它是一种协作、优化过程,是两个以上组织协作创造价值的一种途径(Timme, 2000; Hofmann, 2005; Lamoureux, 2008[7][8][9])。供应链金融的背景源于传统金融服务在面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时存在的局限性。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足够的抵押物和信用记录,往往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而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交易数据,用供应链金融这类金融产品整合资金流,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杨绍辉[10],2005)。

表3 常见的供应链金融类型

类型

特征

应收账款融资

企业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资金、提高流动性

保理业务

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等业务

订单融资

企业用手中未完成的订单向商业银行贷款,用于完成订单

库存融资

企业将存货质押给商业银行以获得融资,常见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表3列举了一些常见的供应链金融形式,这些形式有以下特点。

对商业银行来说,供应链金融可以通过引人核心企业信用的方式控制风险,帮助商业银行开拓本来因信用原因无法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核心企业会选择竞争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合作,共同构建优质的产业生态链,可以作为商业银行看门人,筛选优质的中小企业。

供应链金融可以提升商业银行与核心企业的合作程度。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谈判地位高、影响力大,在选择合作的商业银行方面也较强势。商业银行通过供应链金融锁定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可提升商业银行与核心企业的粘性。

中小企业从自身实力出发,长期存在难以获得融资渠道、融资成本高的劣势,而供应链金融使中小企业得以作为一条或几条供应链上的细胞,与核心企业一起参与商业银行的资信评估,融资难度和成本可以得到大幅的降低。

核心企业在自行构造优质的产业生态链时自身的流动性有限,商业银行参与供应链金融可以为整个供应链带来更多的流动性,核心企业基于自身的行业信息差优势,可以将资金引到供应链中最需要的地方。供应链金融让核心企业可以选择成为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提供者。这样可以形成降低核心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供应链资金成本、降低核心企业采购成本、提升核心企业利润、提升供应链竞争力的良性传导机制。

(二)供应链金融的不足

与我国投贷联动发展的现状相似,我国供应链金融当前仍然存在缺乏法规与行业自律规则、商业银行与核心企业双方联动机制不健全、供应链金融产品匮乏、成本较高、专业人才不足等限制。

四、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

(一)单一机制对科技金融助力的乏力

相信投贷联动与供应链金融在不就得将来会完善目前存在的大多数缺陷,但是对发展科技金融来说有些缺陷是机制本身无法避免的。

投贷联动方面,即是从广义上来说,联动也仅存在于商业银行与目标是投资获利的机构之间,无论是商业银行投资子公司还是政府基金、私募风投,都没有办法深度参与将所投资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运营中,投资公司的专业人才只能作为投资顾问而非被投资企业的业务发展、技术开发战略合作者。

供应链金融方面,即使将来的融资形式逐渐多样化,本质上仍然是贷款加贷款,即商业银行向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向上下游企业供给的资金都是贷款。对科技型核心企业来说,在具有足够深刻的行业洞察力的同时仍然没有办法享受其所在供应链中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带来的投资红利。

(二)两种机制协同发力的可能

当前中国除了经营目标是镬取股权投资红利的投资机构外,还有一类投资机构,这类投资机构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扶持初创型企业、强化自身母公司所在的产业链的。核心企业作为非金融企业贷款给供应链上的初创企业,核心企业再成立投资公司投资这些企业,本质上来说前者是没有商业银行参与的供应链金融,后者是核心企业作为商业银行的替代的投贷联动。

HW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提供商,2023年其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23.4%,在作为核心企业的同时也是一家科技型企业。

HW公司在保留HS半导体的同时,在2019年成立了全资控股的HB公司,在2021年又成立了HB合伙企业,两家公司还在芯片封装、电路板设计、光刻胶、晶圆、光纤、人工智能、大数据、开源社区、新能源等领域投资了79家初创型科技企业。与投贷联动不同的是,两家共210亿的资金来源全都是母公司HW公司,除HW公司以外,国内外大型的科技型企业也都在通过股权投资的策略完善自身的供应链。

HW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费用-66.59亿元,除汇兑损失4.74亿元外仍然取得了61.85亿元的财务收益,2023年末现金与短期投资余额4753.17亿元,这些说明HW公司有充分的现金流和较低的财务杠杆。而HW公司2023年末筹资现金净流量731.93亿元,投资现金净流量-987.59亿元,这体现出HW公司近年来布局全球,是有着旺盛的的投资需求的。作为非上市企业,HW公司披露了HW公司目前还有460亿在存续期间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但并没有披露商业银行参与HW公司发展的具体情形、银行信贷规模和来源的明细。我们从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量和2023年HW公司2.49的权益乘数可以看出银行对HW公司的信贷支持是较为充足的。

这样一来,就HW公司和其供应链上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来说,投贷联动和供应链金融结合的形式实际上是客观存在的。商业银行通过给与HW公司信贷支持间接投资了中小型科技企业,HB公司与HB合伙企业这种在半导体行业的专业能力远高于商业银行投资子公司的企业能更有效的帮助商业银行规避风险,也能更精准的将资金输送给更需要资金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助力科技金融。

除HW公司外、XM、JD等科技型企业也在应用这样的融合机制,比较可惜的是,商业银行在为这些核心企业授信的同时,自身没能进一步和核心企业一起持续关注被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在维持了平稳收益的同时,由于缺少参与产生的信息差,商业银行放弃了同等风险下更高收益的可能。

在核心企业旗下的投资公司投资之后,商业银行与核心企业根据对应的投资行为签订贷款协议,这样一种类似于跟贷款式的融合机制可以较好的激励核心企业开展投资,减小核心企业投资压力,降低商业银行风险的同时提升商业银行的收益率。

五、结语

综上所述,科技金融的发展在我国正逐步走向成熟,但中小型科技企业在融资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

投贷联动和供应链金融作为两大创新金融工具,各自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局限性。投贷联动通过股权投资和信贷相结合,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了更全面的金融支持,但其推广受限于政策法规和合作机制的不足。供应链金融则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交易数据,优化了资金流动,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通过将投贷联动与供应链金融相结合,形成协同发力的机制,能够更有效地助力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以HW公司为例,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扮演了关键角色,通过设立投资公司进行战略投资,配合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形成了一个创新的融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还增强了商业银行与科技企业的合作,推动了科技金融的整体发展。

因此,完善投贷联动与供应链金融的融合机制,对于促进我国科技金融的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创新与成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R/OL]. [2024-01-26]. http://camlmac.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221508/index.html.

[2] 周家珍. 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模式特征、问题与建议 [J]. 西南金融, 2021, (4): 63-74.

[3] 蔺鹏,孟娜娜,王少宾等. 科创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新路径——基于投贷联动模式的分析 [J]. 新金融, 2017, (4): 48-51.

[4] 黄邵军. 科技金融风口下投贷联动机制创新研究 [J]. 银行管理, 2024, (5): 51-61.

[5] 刘渝琳,贾继能. 投贷联动、资本结构与研发效率 [J]. 国际金融研究, 2018, (1): 25-34.

[6] 伯静,李正旺,陆婵等.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案例分析 [J].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3, (12): 54-56.

[7] Timme S, Williams-timme C. The Financial-SCM Connection [J].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Review, 2000, 4(2): 33-40.

[8] Hofmann E. The Flow of Financial Resources in the Supply Chain:Creating Shareholder Value through Collaborative Cash Management [J].  Eighth Ela Doctorate Workshop, 2003, 1(1).

[9]Lamoureux M. A supply Chain Finance Prime [J]. Supply Chain Finance, 2007, (4).

[10]杨绍辉. 从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看供应链融资服务 [J]. 物流技术, 2005, (10): 179-182.



更多
引文网络
  • 参考文献
  • 引证文献
  • 共引文献
  • 同被引文献
  • 二级参考文献
  • 二级引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