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目的:探究基层职业病卫生监督管理的应用效果。方法:选择我卫健局辖区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80家用人单位进行研究,时间范围在2024.1-2025.12月,随机分成对照组和实验组,各40家,对照组为常规管理,实验组为卫健局主导的综合管理模式,对...
  •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要】目的:探究基层职业病卫生监督管理的应用效果。方法:选择我卫健局辖区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80家用人单位进行研究,时间范围在2024.1-2025.12月,随机分成对照组和实验组,各40家,对照组为常规管理,实验组为卫健局主导的综合管理模式,对比两组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危害因素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结果:实验组卫生管理达标率高于对照组,p<0.05;危害因素检查率高于对照组;职业健康检查率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建立基层卫健局主导的综合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可以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危害因素检测覆盖率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 率,破解了基层监督力量不足的矛盾,具有较佳的应用价值。

【关键词】基层职业病;卫生监督管理;应用效果;

   职业病防治工作与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相关,作为健康建设的重要组成。我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明确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确定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因。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层面存在全新的挑战[1]。首先基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量较多、分布广泛。基层卫生监督力量薄弱、人员编制有限、专业能力不足,基层监督力量不足与用人单位数量多的矛盾突出。在县级卫生健康局,其承担着基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承担着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但配备的专职监督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人均监督用人单位数量多,卫生巡查覆盖率高,这也要求基层卫健部门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十分重要。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我卫健局辖区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20家用人单位进行研究,时间范围在2024.1-2025.12月。

纳入标准:(1)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2)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且已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3)用工规模在10人以上;(4)同意参与研究并配合调查。排除标准:(1)已停产或计划在一年内停产的用人单位;(2)仅存在轻微职业病危害且危害因素已完全消除的用人单位;(3)拒绝参与研究或不愿配合数据采集的用人单位。

1.2方法 

对照组为常规管理,接受常规的卫生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管等常规工作,不额外实施综合干预策略[2]。

实验组为综合管理,具体包括:1、分类监督执法,依据国家疾控局《关于全面推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的指导意见》,组织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确定职业病危害等级,综合确定风险类别;依据综合风险类别实施差异化监督执法,对甲类用人单位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乙类用人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督,合理降低抽查监督,对丙类用人单位合理提高抽查比例,实施重点监督,将分类结果与监督执法相结合[3]。2、协管员网格化巡查,依据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在不同的乡镇配备2-3名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建立县、乡镇、村的三级职业卫生监管服务网络,明确各级职责,协管员每季度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一次巡查,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设施运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4]。对巡查中发现的异常信息及时上报县卫健局和县疾控中心。3、培训指导和帮扶,每年组织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管理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引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协同基层监督协管力量,深入企业开展“检查+指导+宣教”相结合的帮扶指导,建立中小微企业的预约指导,帮助其化解职业病危害风险,建立职业健康咨询微信群,随时解答企业和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的困惑[5]。4、信息化监督,依托国家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系统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平台,归集职业卫生管理和监督数据,形成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数字化档案,依据数字档案匹配职业病危害风险、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相关指标。实现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的智能分类[6]。

1.3观察指标

1.3.1职业卫生管理达标率:包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设施设置与运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等指标的综合达标情况。

1.3.2危害因素检测率: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覆盖率。

1.3.3职业健康检查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覆盖率。

1.4统计学方法

计数(n%)代表率,X2  检验。文中所生成的数据均借用SPSS21.0数据包处理,P<0.05 显现检验结果有意义。

2  结果

2.1通过建立不同的管理策略后,实验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达标率更高,p<0.05。

两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达标情况[n(%)]

组别

家数

危害项目申报达标

防护设施运行达标

管理制度健全

警示标识设置

综合管理达标

对照组

40

28(70.00)

26(65.00)

24(60.00)

27(67.50)

22(55.00)

实验组

40

38(95.00)

37(92.50)

39(97.50)

38(95.00)

36(90.00)

x²值


8.658

8.352

16.103

9.038

12.188

P值


<0.05

<0.05

<0.05

<0.05

<0.05

2.2实验组开展危害因素检测主更高,p<0.05。

两组用人单位危害因素检测率[n(%)]

组别

家数

已开展危害因素检测

未开展危害因素检测

检测率

对照组

40

26

14

65

实验组

40

38

2

95

x²值




10.667

P值




<0.05

2.3实验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率更高,p<0.05。

两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率[n(%)]

组别

家数

接触危害劳动者总数(人)

已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

检查率

对照组

40

1246

823

66.05

实验组

40

1308

1236

94.50

x²值




342.157

P值




<0.05

 

3  讨论

3.1基层职业病卫生监督面临的现实困境

   依据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在常规管理模式下,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综合管理达标率仅为55.00%,危害因素检测率为65.00%,职业健康检查率为66.05%,各项指标均较低。基层监督力量与监管任务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县级卫生健康局作为基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的核心力量,监督执法人员数量少,需要面对辖区内较多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导致监督力量不足与用人单位数多的矛盾突出[7]。而且不同用人单位之间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差异较大,传统的一刀切的监管模式无法实现精准执法,一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需要重点监管,大量风险企业如果同样投入大量的监督资源,必然导致监督效能稀释。

3.2综合管理模式破解基层监督困境的机制

依据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实验组实施分类监督执法、协管员网格化巡查、培训指导和帮扶、信息化监督四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模式,各项指标均优于对照组,综合达标率、危害因素检测率和职业健康检查率均得到提升,p<0.05,分析原因:分类监督执法实现了监管资源的精准配置。实验组依据国家疾控局《关于全面推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的指导意见》,通过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的综合评估,将用人单位划分为甲、乙、丙三类,在该基础上实施差异化的监督执法,对甲类用人单位实现无事不扰,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对乙类用人单位提供常态化监督,合理降低提查的比例,对丙类用人单位合理提升提查的比例,建立重点监督[8]。该机制有效的解决了基层监督力量有限与监管对象众多之间的矛盾,将有限的监督资源集中投入到风险最高的丙类用人单位,对低风险的甲类用人单位减少不必要的现场干扰。协管员网络化巡查弥补了基层监督力量的不足。基层卫生监督管理人员有限,无法实现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常态化巡查,通过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协管员,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职业监督监管服务网络中,完善的了职业病的申报、防范以及运行管理,形成了对专职监督执行力量的有效补充[9]。

培训指导和帮助提升了用人单位的自我管理能力,职业病防治归根到底要落在用人单位的主体职责上,引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协同基层监督协管力量,提升了企业配合能力,提升了用人单位的自我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对基层职业病卫生监督管理期间,建立以卫健局为主的分类监督执法、协管员网络化巡查、培训指导和帮扶、信息化监督四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模式,可以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升了职业病危害检测覆盖面积,保障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权益,值得提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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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郭爱萍,张力,聂笠,等.基于卫生监督视角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评价研究[J].中国工业医学杂志,2025,38(3):333-337.

[3] 秦博,张新超,焦洁,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研发与应用[J].中国职业医学,2025,52(3):324-329.

[4] 胡烈聪,马争,钟权锦,等.某市2019―2023年重点行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分析[J].中国职业医学,2025,52(1):89-93.

[5] 吴少君,徐小启,徐琴雯,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问题与优化建议[J].中国职业医学,2025,52(2):207-211.

[6] 胡烈聪,黄小敏,刘伟东,等.东莞市370家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调查[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24,42(2):204-206237.

[7] 黄元,张广安,余向东.安徽省某县70家企业职业危害监督分级与管理现状调查[J].中国卫生工程学,2024,23(5):616-618621.

[8] 刘洋,王琼辉,沈欢喜,等.江苏南部某镇有毒有害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24,42(1):49-5257.

[9]陈幕华,王思华.开封市241家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J].环境与健康杂志,2024,41(10):9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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