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要: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业务流程、组织结构与经营模式加速重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办公和物联网等技术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也扩大了信息资产暴露范围。文章分析上述问题及其成因,并从组织责任、全流程管理、数据与技术防护、应急响应和持续改进等方面提出治理体系构建路径,以推动企业实现数字化发展与安全能力同步提升。
关键词:数字化转型;企业管理;信息安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
引言
数字技术正由辅助性工具转变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基础。企业通过建设数字平台、整合业务系统、开放数据接口和引入智能算法,提高了经营决策与客户服务效率,也使业务活动更加依赖网络、数据和信息系统。数字化环境下的信息安全治理,应以企业战略和业务连续性为导向,在法律合规、组织责任、风险管理、技术控制与安全文化之间形成协同。
1 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企业信息安全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1 信息安全治理体系与数字化业务发展不相适应
数字化转型具有业务快速迭代、技术持续更新和跨组织协同频繁等特点,但部分企业的信息安全制度仍以传统办公网络和本地系统为主要对象。制度更新落后于云平台、移动应用和智能终端的应用速度,新业务往往先上线、后补充安全要求,导致安全管理长期处于被动追赶状态。某些数字化项目过度强调交付周期和功能实现,将安全评审安排在项目后期,发现问题后又受到整改成本和上线时间的限制。与此同时,信息安全目标未能与企业经营目标有效衔接,管理层重视系统可用性和项目进度,却对数据泄露、业务恢复及第三方依赖风险关注不足,使发展与安全形成分割管理。
1.2 数据、系统与终端安全风险相互交织
数字化转型使数据在内部系统、云服务平台、合作伙伴和个人终端之间频繁流动。如果数据分类分级不清、访问权限设置粗放或者脱敏措施不足,客户信息、交易记录和生产参数就可能被超范围使用或非授权外传。部分企业重视数据库与核心机房,却忽视测试环境、临时文件、即时通信工具和移动终端中的数据。系统互联还使局部漏洞具备扩散条件,一个弱口令账户、接口配置错误或未修复漏洞,可能成为攻击者进入业务网络并横向移动的入口。随着外部软件、云服务和第三方运维大量使用,安全边界进一步延伸,供应商也可能成为治理盲区。
2 企业信息安全治理问题的形成原因
2.1 信息安全治理理念和责任意识相对薄弱
信息安全首先是治理问题,其次才是技术问题。部分企业没有将安全风险纳入战略决策和经营绩效评价,管理层的关注往往集中在事件发生之后。由于安全投入的收益不易在短期内量化,相关预算容易被压缩,安全建设呈现项目化和临时化特征。业务部门则普遍认为安全属于信息技术部门的职责,对本部门数据、账号及外部协作中的风险缺少主动管理意识。制度中也未充分明确数据由谁负责、权限由谁审批、异常由谁报告以及整改由谁验收,责任链条不完整,降低了制度执行的刚性。
2.2 组织权责划分与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
信息安全涉及业务运营、信息技术、法务合规、人力资源和审计监督等多个部门,但部分企业缺少统一治理机构。安全部门只能提出技术要求,难以协调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业务部门熟悉应用场景,却较少参与安全标准制定,造成安全要求与业务实际相互脱节。系统由技术部门建设、数据由业务部门产生、平台又可能由服务商运维,如果没有明确系统负责人、数据负责人和外部合作责任,风险评估、整改排序及事故处置便难以形成一致行动。
3 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企业信息安全治理体系的构建路径
3.1 健全信息安全治理组织架构与责任体系
企业应将信息安全纳入数字化转型总体战略,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或相应决策机构对重大安全风险与资源投入承担最终责任。可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信息技术、业务、法务、人力资源、审计和风险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治理委员会,统一审议安全规划、重大项目、风险整改和安全事件。通过治理层、管理层与执行层的分级设置,使安全目标能够自上而下分解,一线风险也能够及时向上反馈。
企业还应明确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系统负责人、数据负责人和普通使用者的职责。重要数据和关键系统应指定具体责任主体,形成从数据产生、系统运行到风险处置的完整责任链。安全部门负责制度统筹、风险监督和技术支撑,业务部门对本领域数据合规性、权限合理性及业务连续性负责,审计部门对制度执行和整改效果进行独立评价。安全要求还应纳入绩效考核,关注高风险问题整改率、权限清理及时性、恢复测试成功率和培训有效性。
3.2 构建覆盖数字化业务全流程的安全管理机制
信息安全应嵌入数字化项目立项、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上线、运行维护和退出下线的全过程。项目立项阶段要识别数据类型、业务影响和外部依赖,确定安全等级与控制基线;设计开发阶段要落实最小权限、安全编码、接口认证和日志留存;上线前应完成漏洞检测、配置核查和恢复验证。将安全门槛设置在项目流程中,可以避免业务上线后再进行高成本整改。
企业应建立常态化风险评估机制,根据业务重要性、数据敏感程度、威胁发生可能性和影响范围确定风险优先级,并对关键系统、高权限账号、外部接口和重要供应商实施重点管理。风险评估结果应与预算安排、项目整改和管理决策相连接,形成识别、分析、处置、复核和关闭的闭环。采购软件、使用云服务或委托外部运维时,还应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数据使用边界、事件报告时限及退出后的数据处置要求。
3.3 强化数据安全防护与技术风险监测能力
企业应以数据分类分级为基础建立差异化保护机制,梳理数据目录和流转路径,识别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个人信息与一般业务数据,明确其在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阶段的控制要求。对敏感数据应实施加密、脱敏、水印、访问审批和操作留痕,并及时清理超期保存和无业务必要的数据,降低数据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
技术控制应由依赖网络边界逐步转向以身份和持续验证为核心。企业可以统一人员、设备与应用身份,落实多因素认证、最小权限和动态授权,对高权限操作进行重点审计。对于远程办公、跨网络访问和云平台访问,不应因处于内部环境就默认可信,而要结合身份、设备状态和行为特征进行判断。企业还应整合网络、终端、应用、数据库及云平台日志,建立统一资产清单和风险视图,通过异常行为分析、漏洞扫描与威胁情报关联,提高对账号盗用、异常下载和横向移动的发现能力。
结语
数字化转型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率,也使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和外部数字生态成为企业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面对业务快速迭代、数据广泛流动和攻击手段持续演化的环境,单纯依靠设备采购与技术部门处置已经难以满足信息安全要求。企业应从治理层面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清晰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将安全要求嵌入数字化业务全流程,依托数据分类分级、身份管控、持续监测和供应链管理提升主动防护能力,并通过应急演练、恢复验证和成熟度评估实现持续改进。信息安全治理的目标并非阻碍数字化创新,而是在可识别、可控制和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保障创新。只有形成战略、制度、技术、人员与文化相互支撑的治理体系,企业才能增强数字韧性,为数字化转型的稳定推进和长期价值释放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Z]. 2025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Z]. 202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Z]. 2021.
[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9.
[5] 甄杰, 谢宗晓, 李康宏, 等. 信息安全治理与企业绩效: 一个被调节的中介作用模型[J]. 南开管理评论, 2020, 23(1): 158-168.
[6] 李晓伟, 吴迎, 邹彧, 等. 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与技术研究[J].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21, 47(8): 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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