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规范下市政道路工程结算造价偏差成因及控制对策分析

曹斌

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 摘要:在清单计价规范的情况下,市政道路工程结算造价偏离合同价成投资控制突出难题,本文从全过程视角剖析偏差成因,清单编制阶段工程量错算、项目特征缺失构成源头性缺陷,招投标阶段不平衡报价与合同条款模糊引发竞争性失真,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频繁、签证管理失控导致...
  •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要:在清单计价规范的情况下,市政道路工程结算造价偏离合同价成投资控制突出难题,本文从全过程视角剖析偏差成因,清单编制阶段工程量错算、项目特征缺失构成源头性缺陷,招投标阶段不平衡报价与合同条款模糊引发竞争性失真,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频繁、签证管理失控导致动态管控失守,结算审核阶段高估冒算集中爆发,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全链条系统治理对策,编制端严格多级审核并依靠技术赋能,合同端明确缺陷处理与调价规则,施工端强化图纸会审与签证即时管理,结算端推行复合审核与过程结算,目的是把造价偏差控制在合理区间以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关键词:清单计价;市政道路;工程结算;造价偏差

市政道路工程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内容,它具有投资规模大且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等特点,清单计价规范推行目的是达成工程造价的市场化竞争与合理确定,然而在实际操作里结算造价偏离合同价的现象经常出现,这严重制约了政府投资效益的实现,结算偏差并非只是单一环节存在的问题,而是贯穿从清单编制、招投标、施工管理到竣工结算整个过程的系统性失控,深入剖析各阶段偏差成因并且提出针对性控制对策,对提升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清单计价规范下结算造价偏差的主要成因

1.1清单编制阶段:源头性缺陷

清单编制阶段属于造价偏差的源头所在,其中三类缺陷显得尤为突出。一是工程量计算存在错误情况,编制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且图纸和现场脱节,导致工程量出现严重失真现象,例如某工程挖淤泥清单暂定1306m³而实际达到3210m³,偏差程度高达144%。二是项目特征描述存在不准确不完整问题,漏写材质规格工艺或者表述模糊不清,使得报价缺乏必要依据导致结算时双方各执一词。三是清单漏项与新增项目处理存在失当之处,措施项目未列夜间施工增加费但实际加班整月,杂填土换填未纳入投标却据实进行结算,严重突破了原本的概算。这三类缺陷相互叠加,从源头上为结算造价失控埋下了隐患[1]。

1.2招投标阶段:竞争性失真

招投标阶段本应借助市场竞争达成合理定价,然而竞争性失真现象较为普遍,这成为结算偏差的重要推动因素,施工单位在标前没有认真核对清单,投标时间显得十分仓促,组价存在缺项且措施费盲目估算,报价策略出现失准情况,不平衡报价现象随之泛滥起来,施工方利用清单缺陷使单价出现畸高畸低状况,在结算时谋取超额利润,部分企业缺乏自主报价的实际能力,过度依赖政府发布价或者网络询价,导致信息严重不对称,更关键的是合同条款约定存在模糊之处,对于清单缺陷如何调价、漏项按何单价计算等核心问题表述语焉不详,为结算争议埋下了深层的伏笔[2]。

1.3施工阶段:动态管控失守

施工阶段是清单计价从静态转变为动态的关键时期,也是造价偏差最容易出现失控情况的阶段,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动态管控普遍处于失守状态。设计变更频繁并且缺乏前置审查是造成造价失控的首要因素,设计人员由于缺乏现场经验致使图纸和实际情况严重脱节,变更越靠后拆除已建工程的损失就越大,设计阶段对造价的影响远远超过施工阶段。实际施工方案和投标方案不符的现象十分突出,投标时承诺采用钢板桩垂直开挖,实际却改成放坡开挖,这使得土方量急剧增加、进度出现延误、成本不断攀升,结算时因方案变更引发的造价争议难以调和。现场签证管理混乱是导致偏差失控的直接推手,签证内容不明确、签章不齐全、未及时办理,造成结算时双方互相推诿扯皮。部分工程因为关键签证缺失,最终给建设单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三重管控失守叠加在一起,让施工阶段成为结算造价偏差的重灾区。

1.4结算审核阶段:高估冒算集中爆发

结算审核阶段作为造价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口,同时也是高估冒算问题最为集中的环节,部分施工单位会利用结算审核存在的时间差与信息差,在工程量、定额套用以及费用计取这三方面蓄意进行虚增操作。虚增工程量通常表现为在人行道铺装时未扣除路缘石和树池所占面积,管道长度计算未扣除检查井长度,不同构件交接部位还存在重复计算情况,这使得实际工程量被显著放大。高套和错套定额的情况则更为隐蔽,比如将路基换土错误套用运弃旧路材料定额(实际应按运弃土方计取),或者在混凝土路面定额已包含地基夯实内容时,还单独列项计取压实台班费,导致同一工作内容出现两次计价现象。多计措施费与扩大取费范围也是常见的虚增手段,像雨季抽水费、扰民费等本应按实签证或者属于管理费范畴,却被重复计入直接费参与取费,从而虚增了结算总额(如表1所示)。

表1 结算审核阶段高估冒算典型类型及表现

高估冒算类型

具体表现

虚增工程量

铺装面积未扣路缘石/树池,管道长度未扣检查井,交接部位重复计算

高套、错套定额

路基换土套用运弃旧路材料定额;混凝土路面已含地基夯实仍另列台班费

多计措施费、扩大取费范围

雨季抽水费、扰民费等重复计入直接费取费

2控制对策:全链条系统治理

2.1编制端:把清单质量关

编制端作为清单质量的第一道防线,把控清单质量是从源头遏制结算造价偏差的根本举措,首先要提升编制人员专业素质,优先选用有同类市政道路工程经验的造价人员,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编制任务,杜绝凭经验估算和凭感觉描述的粗放模式,其次建立多级审核制度是保障清单质量的核心机制,编制完成后要经过自核、互核、专业负责人核三道防线逐级把关,重点核查工程量准确性、项目特征完整性与清单漏项情况,把源头性缺陷消灭在发布之前,再次推广BIM 5D量价一体化技术是提升清单精度的有效路径,通过三维模型直接生成工程量并与清单项关联,实现量价联动,从根本上消除人工算量偏差与特征描述模糊等问题,三项措施协同发力,才能从编制端筑牢造价控制的第一道屏障[3]。

2.2合同端:堵住结算"后门"

合同端在清单计价体系里是连接编制和结算的关键枢纽,堵住结算“后门”是遏制造价偏差的制度保障,首先要把清单缺陷处理方式、量错调价规则、漏项计价原则等核心条款清晰明确地写进合同,不能留下任何模糊不清的空间,以此确保结算争议有依据可遵循,其次针对不平衡报价问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明显偏离市场价的单项可按照当地造价信息价或财政评审价进行调整,从制度层面封堵施工方利用清单缺陷谋取超额利润的通道,再次合同语言必须严格做到“去模糊化”,避免使用“等”“相关”“类似”这类弹性表述,对变更审批、签证办理、价差调整等事项明确处理时限和申请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合同条款的确定性直接决定结算的可控性,只有将规则前置、把口径锁死,才能从制度端消除结算争议的滋生土壤[4]。

2.3施工端:动态管控不松手

施工端是让造价从静态转变为动态的核心管控重要环节,动态管控坚持不松手是防止偏差叠加放大的关键防线,首先图纸会审工作必须要提前进行,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多方一起联合审查,在开工之前识别图纸矛盾与清单缺陷,把设计变更消灭在萌芽阶段,从根本上减少施工阶段的被动调价情况,其次现场签证管理必须推行即办即签的原则,签证内容要明确、工程量要属实、签章要齐全,杜绝“先干后签、签了也白签”这种顽疾,确保每一笔增量造价都有依据可查、有专人负责,再次评标阶段应该将施工方对清单缺陷的反应纳入重点审核范围,考察其是否提出合理质疑、是否具备针对清单缺陷的合理报价策略,以此甄别投标报价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三项举措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控制、源头筛选的闭环,才能在施工端有效遏制造价失控问题。

2.4结算端:审核要"硬"

结算端作为造价管控的最后一道防线,审核要“硬”是遏制高估冒算的最终保障。首先要组建复合型审核团队,让造价、工程、财务专业人员联合开展工作,团队成员既精通清单计价规则又熟悉现场实际情况,以此避免单一专业视角造成的审核盲区。其次在审核方法上要采用全面审核与重点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项目坚决重新计算,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按实际情况重新组价,清单漏项严格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计价,不给高估冒算留下任何存在的余地。再次要引入第三方独立复核机制,对审核结果进行交叉验证,以此确保审核结论客观公正。更为关键的是要大力推行过程结算,将结算节点前移至基础完工、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关键阶段并分段办理,把造价偏差分散消化,避免竣工时集中爆发导致投资失控。这四项举措环环相扣,才能在结算端守住造价控制的最后关口[5]。

结论:

市政道路工程结算造价出现偏差的本质,其实是全过程造价管控链条断裂的集中体现,清单编制粗糙、合同约定模糊、施工变更失控、结算审核松懈,只要其中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偏差叠加放大,本文所提出的全链条系统治理思路,核心要点是把管控重心从事后审核往前移到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通过编制端提升质量、合同端堵塞漏洞、施工端加强管控、结算端严格审核,构建起闭环管理体系,这样才能有效遏制结算造价失控,切实保障市政工程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郑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争议解决机制研究[C]//广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联合会.第一届工程技术管理智能化转型学术交流会会议论文集(上册).[出版者不详],2026:289-290.

[2]沈坚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优化策略[C]//广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联合会.2026年第十届工程领域数字化转型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学术交流会论文集.[出版者不详],2026:648-650.

[3]于洋.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结算审计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20, (8):82-83.

[4]王莉.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3, (9):139.

[5]阮班席.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业主方风险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9,35 (4):26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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