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现状与国外对比

游静如

上海环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1107

摘要: 尽管我国近年来在垃圾分类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面临公众参与度低、设施不足等问题。相比之下,一些发达地区成功实现了高效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本文以中国、欧盟及日本为研究对象,以文献检索为主要方式,定性比较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收运过程及回收处理方式...
  •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要

尽管我国近年来在垃圾分类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面临公众参与度低、设施不足等问题。相比之下,一些发达地区成功实现了高效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本文以中国、欧盟及日本为研究对象,以文献检索为主要方式,定性比较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收运过程及回收处理方式的异同,旨在为我国垃圾分类制度的完善、实施和监管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生活垃圾;收集制度;收运过程;回收处理

1引言

随着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快速增长,全国城市生活清运量达到24444.7万吨,在过去十年中增长了1.4倍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2022年达到99.9%,较2012年增长了15.1%,表明我国在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中,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手段是卫生填埋和焚烧,分别占到了69.7%和27.5%。在我国高度重视减少碳排量的背景下,生活垃圾的回收再利用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住宅城乡建设部联合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该方案。截至2021年,我国生活垃圾中的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率达到26.6%,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有提升空间。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在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的目标为大于35%。为达到这一目标,除了国家政策支持外,借鉴国外经过数十年实践而总结的垃圾分类经验是不断提升我国垃圾分类水平的重要途经。

本文以中国、欧盟及日本为研究对象,对各国的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收运过程以及回收处理方式进行比较,旨在为我国垃圾分类制度的完善,实施和监管提供理论支持。

 2比较方法与基本原则

2.1比较方法

本文使用文献检索为主要方式进行比较研究。中文文献以中国知网作为主要文献检索平台,外文文献以 “Web of Science” 为主要检索平台。对符合要求的文献进行有效信息的抽出,整理归纳后进行定性比较。

2.2.1检索策略

中文文献的检索使用布尔逻辑检索式:主题=("生活垃圾")AND主题=("收集"+"收运"+"处理")为初始检索条件,以确保涵盖尽可能广泛的相关文献。

英文文献的检索使用的布尔逻辑检索式在中文文献的基础上追加了国家名称的主题:TS=("Domestic garbage") AND TS=(“collection” OR “transportation” OR “treatment”) AND TS=(“China” OR “EU” OR “Japan”)。

2.2基本原则

废弃物分类包含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宏观层面是指根据宏观产业结构,环境风险或国家行政管理;微观层面是指详细的分类系统,分类方法,转运和处理。本文将主要从微观的角度,定性比较分类收集制度,收运过程及回收处理方式在不同地域的异同。

3比较分析

经检索,共有中文文献45篇,英文文献519篇符合研究内容的要求。本文将依据以上564篇文献进行比较分析。

3.1分类与收集

我国的生活垃圾分类的执行较为笼统。总体来看主要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尽管可回收垃圾中通常细分为纸张、塑料、金属等不同品目,但是在收集过程中,许多城市没有对细分品目进行分别回收。这一现象导致被错误分类的资源垃圾无法得到充分再利用,显著降低了回收利用率。

欧盟对生活垃圾的分类非常细致,但实施较为宽松。尽管欧盟加盟国之间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同,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通过的EWC-Stat废弃物分类清单统一了废弃物的分类方式。该清单共有893个分类品目,其中生活垃圾占51项。各成员国可以依据自己国内情况自由指定生活垃圾的分类规则和回收方式,但最终都要将废弃物回收数据归结到EWC-Stat废弃物分类清的类别中,并提交至欧盟。

日本的生活垃圾分类较为细致且严格。日本于1970年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规定日本各地方自治体必须制定一般废弃物处理计划,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日本的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以及大型垃圾四大类。其中,资源垃圾下包括塑料,废纸张,聚酯瓶(PET),纸板等45种品目,根据不同自治体的规定进行分类回收。

3.2生活垃圾分类后的收运

我国生活垃圾的收运在地区间存在很大差异。在部分地区,智慧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得到运用,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收运,依靠云计算获取最佳收运路线,使得收运效率显著提高。然而,有些地区依然存在收运方面存在运力不足,收运线路规划不合理等问题。此外,部分地区依然存在混收混运的现象。因此,我国的生活垃圾收运方面具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欧盟的生活垃圾收运主要依靠大规模输送,向经合组织国家出口。除德国、法国、荷兰、瑞典外,欧盟多数国家不具有充沛的垃圾处理能力,因此在社区集运后,通常通过铁路或海运的方式出口至发展中国家。2021年,欧盟成员国出口的无害垃圾近1500万吨,其中与生活垃圾相关的项目为:可燃垃圾128.0万吨,混合型生活垃圾53.6万吨,塑料垃圾24.2万吨。然而,这一收运模式长期以来遭到国际社会和欧盟内部民众的诟病。自2023年11月16日,欧盟委员会禁止向非经合组织国家出口垃圾。因此,今后欧盟国家的垃圾收运模式与转运目的地可能会发生大规模改变。

日本的生活垃圾收运在分级收运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收运所需的费用。日本通常采用压缩集装箱的运输方式。分级收运方面,日本开发了1~2吨规模的轻型压缩垃圾收集车用于一级收运,二级收运是指将垃圾中转站中经过分类处理的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设施的过程。一级收运中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经过破碎或进一步压缩后,通过投料斗压缩进入集装箱,再由大型集装箱卡车运往资源垃圾循环利用设施或填埋场与焚烧厂。通过分级收运的方式,相较于直接使用大型车辆收运相同范围的生活垃圾,大大减低了排放量与运输费用成本。

3.3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焚烧和堆肥。其中,填埋约占55.24%,焚烧占40.84%,堆肥占3.87%。尽管我国拥有一定数量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厌氧发酵处理厂等,但仅起到生活垃圾处理的辅助作用。此外,我国被回收的聚酯瓶再利用率约为94%,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欧盟的生活垃圾处理主要以回收再利用和出口为主。欧盟成员国民众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00千克,其中60%的生活垃圾最终将被焚烧或填埋在欧盟内部或出口国。欧盟成员国人均塑料包装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180千克,其中有64%被回收利用。基于欧盟对垃圾出口的禁令,未来欧盟的垃圾处理方式可能会发生改变。

日本的生活垃圾处理主要以焚烧和资源循环再利用为主。截至2023年,日本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为1028座,其中396座垃圾焚烧设施具有基于低空气比燃烧技术的发电设施,能够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的效率。日本的垃圾焚烧方式分为低热值垃圾处理与高热值垃圾处理。

4结论与展望

较欧盟与日本相比,我国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流程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在分类与收集方面,可以借鉴欧盟与日本的分类清单,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垃圾分类种类与方式。在收运方面,提高运力不足地区的收运能力外,基于我国智能化集运的优势,结合日本的分级收运的经验,优化我国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流程。在处理方面,需要加大对资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度,推动不同种类资源垃圾回收处理设施的增设。

参考文献

1,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3-2023

2, Zhao, K., Hu, Y., Wang, Y., Chen, D., & Feng, Y. (2019). Speciation and risk ssessment of heavy metals in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fly ash during thermal processing. Energy & fuels, 33(10), 10066-10077.

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现状研究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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