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是衔接工程建设全流程、平衡项目合规性与投资效益的核心环节,其审核质量直接关系到建设资金规范使用、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合规管控与效益提升的双重诉求对预结算审核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审...
  •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要: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是衔接工程建设全流程、平衡项目合规性与投资效益的核心环节,其审核质量直接关系到建设资金规范使用、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合规管控与效益提升的双重诉求对预结算审核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审核过程中逐渐显现出诸多典型性问题,制约双目标的协同实现。本文立足合规与效益双导向,系统梳理预结算审核中的核心典型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多重成因,探索构建多方协同的治理体系,为优化预结算审核流程、强化审核管控效能、实现合规与效益双向共赢提供思路支撑,助力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关键词: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合规管控;投资效益;协同治理

1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双目标内涵与核心价值

1.1合规目标的核心要义

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合规目标,核心是确保审核全过程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及项目合同约定,保障工程计价行为的合法性、程序性与规范性。合规管控覆盖预结算编制、审核流程、计价依据、费用计取等全环节,要求审核行为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杜绝违规计价、虚假申报、流程疏漏等问题,防范审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程序瑕疵,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与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工程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筑牢制度防线。

1.2效益目标的核心导向

效益目标聚焦于提升工程投资的利用效率,通过科学、精准的预结算审核,合理控制工程成本,避免资金浪费与造价虚高,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审核工作需精准核查工程量、定额套用、材料价格等核心内容,挤掉造价中的不合理水分,平衡建设单位投资成本与施工单位合理收益,兼顾短期造价控制与长期工程质量效益。

1.3双目标的协同逻辑

合规与效益是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双重核心导向。合规是效益实现的前提与基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确保审核流程与计价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的纠纷、返工及资金损失,为效益提升提供稳定保障。效益是合规管控的延伸与目标,合规管控的最终目的的是通过规范计价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工程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脱离效益的合规管控缺乏实际意义,而脱离合规的效益追求则会引发各类风险隐患,实现二者协同,推动预结算审核工作高质量开展。

2面向双目标的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典型性问题

2.1计价依据应用不规范,违背合规导向

计价依据的规范应用是保障审核合规性的核心,当前部分预结算审核中存在计价依据选用不当、应用不规范等问题,严重违背合规目标。部分审核工作未严格遵循最新行业定额标准与计价规范,存在定额错套、高套、漏套等现象,如将普通工艺子目套用高级工艺定额,或忽略定额适用范围随意借套子目,导致计价结果偏离实际。部分项目对材料价格的确定缺乏合规依据,未结合市场实际价格、行业信息价进行核算,存在虚报材料价格、选用非同期价格等问题,部分施工单位甚至无法提供完整的材料采购凭证,导致材料价格审核缺乏有效支撑,既违背合规要求,也造成造价虚高,影响投资效益。

2.2审核流程疏漏,合规性与效益性双重受损

审核流程的完整性与规范性直接影响双目标的实现,当前预结算审核存在流程疏漏、管控不严等问题,导致合规性不足与效益流失。部分项目未建立完整的审核流程,存在预结算编制与审核由同一家机构承担的情况,违背“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法官”的程序正义原则,破坏审核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审核过程中缺乏全链条管控,对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等关键环节的核查不到位,部分签证资料缺失、手续不全,甚至存在虚假签证、超时限签证等现象,无法准确核实施工实际情况。

2.3多方主体协同不足,治理效能难以发挥

预结算审核涉及建设、施工、监理、审核机构等多方主体,各方主体的协同配合是实现双目标的关键,当前多方协同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建设单位对审核工作重视不足,未明确自身管控责任,对预结算编制的审核把关不严;施工单位为追求自身利益,存在虚报工程量、虚设工程项目等违规行为,不配合审核机构的核查工作。监理单位未履行好现场监管职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审核不严格,导致审核依据失真;审核机构缺乏与各方主体的有效沟通,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无法及时协调解决,且部分审核人员专业能力不足,难以精准识别违规问题,导致审核质量不高,无法实现合规与效益的协同管控。

3面向双目标的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协同治理路径

3.1完善合规管控体系,夯实双目标实现基础

以合规管控为核心,完善预结算审核的制度体系与标准规范,为双目标实现筑牢基础。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细化审核流程规范,明确预结算编制、审核、复核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操作标准与时限要求,杜绝流程疏漏。严格规范计价依据的应用,明确审核过程中定额选用、材料价格确定、费用计取的标准,建立动态材料价格库,整合市场价格、行业信息价等资源,确保材料价格审核有章可循。加强对审核机构的监管,明确审核机构的独立性要求,禁止预结算编制与审核由同一家机构承担,建立审核质量考评机制,对违规审核行为予以追责,强化合规管控的刚性约束。

3.2强化审核能力建设,提升双目标管控效能

加强审核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专业培训,覆盖法律法规、计价规范、审核技巧等内容,提升审核人员的合规意识与专业素养,确保其能够精准识别计价违规、流程疏漏等问题。引入BIM等信息化技术,构建三维模型实现工程量自动计算与比对,提升审核效率与精准度,减少人为核算误差,有效控制造价偏差。建立三级审核复核机制,对审核结果进行多重核查,重点关注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签证资料等关键环节,确保审核结果合规、精准,兼顾合规性与效益性。

3.3构建多方协同机制,凝聚双目标治理合力

明确各方主体的责任边界,建设单位履行统筹管控责任,加强对预结算审核全过程的监督;施工单位规范自身计价行为,如实提供审核所需资料,配合审核机构核查;监理单位强化现场监管,严格审核签证、变更资料,确保审核依据真实有效。建立多方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同会议,及时解决审核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加强跨部门协同,推动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信息互通、结果互用,形成监管合力,推动预结算审核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结论

面向合规与效益双目标,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作为工程投资管控的核心环节,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规范推进与投资效益的有效发挥。当前预结算审核存在计价依据应用不规范、审核流程疏漏、多方主体协同不足等典型问题,制约了双目标的协同实现。要破解上述问题,需立足双目标协同逻辑,通过完善合规管控体系、强化审核能力建设、构建多方协同机制,强化审核全过程管控,规范计价行为,提升审核质量。

参考文献

[1]邓娇兰. 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及相关注意事项研究[J].散装水泥,2025,(06):162-164.

[2]胡小中.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关键点和优化措施分析[J].中国住宅设施,2025,(11):65-67.

[3]钱德利.县域公共投资审计协同治理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2021.DOI:10.27267/d.cnki.gqfsu.2021.0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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