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方法探索

杨勇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站 江苏镇江 212132

摘要: 摘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是基于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协同治理理论来开展的,目前存在质量监管标准执行不够严格、检测手段较为滞后的情况,同时安全监管有风险评估不足、应急响应比较迟缓的问题,并且协同机制存在信息壁垒、权责界定模糊等状况。创新监管工作...
  •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是基于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协同治理理论来开展的,目前存在质量监管标准执行不够严格、检测手段较为滞后的情况,同时安全监管有风险评估不足、应急响应比较迟缓的问题,并且协同机制存在信息壁垒、权责界定模糊等状况。创新监管工作需要融合BIM加数字孪生技术以实现全周期动态监控,要构建“五级责任加四方检测”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还需完善跨区域法规与信用惩戒机制,从而形成技术赋能、管理优化、制度保障三位一体的新型监管范式。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法

在国家水网建设战略加快推进这样的背景之下,水利工程建设规模在不断持续地扩大、结构复杂度得到显著提升,大型枢纽工程与跨流域调水工程对质量安全管控提出更高要求,传统监管模式由于依赖人工巡检、数据割裂以及响应滞后等方面问题,难以实现对多要素、长链条工程进行动态精准把控,尤其在隐蔽工程缺陷识别、多主体协同监管、全生命周期风险预警等方面暴露出明显局限性,迫切需要构建适应复杂工程特性的新型监管体系来保障国家水网安全运行。

1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

1.1全生命周期管理理论

全生命周期管理理论着重对水利工程从规划直至运维各个阶段进行系统性管控,规划阶段要重点监管工程和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适配性,通过开展多方案比选来优化布局,确保生态流量保障等约束性指标得以落实,设计阶段应聚焦结构安全以及功能可持续性,强化地质勘察的深度,推行BIM正向设计以实现多专业协同,施工阶段需构建“人-机-料-法-环”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运用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控混凝土浇筑、大坝填筑等关键工序质量,运维阶段应建立基于数字孪生的预测性维护机制,通过传感器网络采集结构应力、渗流等数据,结合AI算法预判设备故障与结构损伤,实现从被动抢修向主动预防的监管模式转型。

1.2风险管控理论

风险管控理论主要关注质量通病和安全事故因果链溯源,就拿混凝土裂缝来说,其成因包含原材料质量缺陷、配合比失衡、施工养护不足以及温度应力失控等情况,这些初始风险因子借助裂缝扩展、钢筋锈蚀、截面削弱等中间环节,逐渐降低结构承载力与耐久性,最终或许会导致整体失稳的灾难性后果,需要构建“风险源识别,传播路径阻断,后果量化评估”体系,通过大数据分析来定位高发工段,运用有限元模拟预测裂缝演化趋势,结合实时监测数据动态调整防控策略,达成从被动处置到主动预防的转变。

1.3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治理理论着重强调水利工程里多元主体要权责清晰且高效协作,政府作为监管核心需制定法规标准并开展行政许可与动态抽查来把控工程合规性底线,建设单位承担首要责任要统筹资金进度与质量目标并协调各方资源,监理单位受托行使独立监督权需通过旁站巡查等方式确保施工规范执行,施工方作为质量安全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技术方案与安全措施,四者应通过签订协同契约明确权责清单并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平台等常态化沟通机制,利用BIM协同平台实现设计变更实时同步和质量隐患闭环管理,同时构建信用评价与联合奖惩制度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责专业支撑社会监督的协同治理格局。

2现有监管方法的问题诊断

2.1质量监管痛点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主要核心痛点聚焦在过程无法追溯以及数据真实性缺失这两大问题上。隐蔽工程验收存在滞后性是首要面临的难题,像地基处理、桩基施工以及地下管线铺设等关键工序,一旦被后续工序覆盖之后,就失去了直接且有效的实体复验条件,监管只能依靠不完整的影像资料和施工记录,进而导致质量隐患难以被及时发现和进行溯源。材料检测数据存在造假风险,这从根本上动摇了质量控制体系,钢筋力学性能、水泥安定性以及混凝土强度等关键指标的检测报告,若存在人为操纵或者样品替代情况,会使所有基于数据的合格判定变得毫无意义,让结构安全暴露在巨大风险当中。这两大痛点都指向了传统“结果导向、以纸为凭”监管模式在过程透明性和信息可信度方面的固有缺陷(见表1)。

表1质量监管核心痛点及典型表现

痛点类别

典型表现

潜在后果

隐蔽工程验收滞后性

地基承载力检验、防水层施工、预应力张拉、管道焊接与防腐等工序被覆盖后无法直观复查。

质量缺陷被永久隐蔽,可能引发地基不均匀沉降、渗漏、结构预应力不足等长期安全与功能隐患。

材料检测数据造假风险

钢筋、水泥、防水卷材等进场材料取样不具代表性,或检测报告中数据被篡改、伪造。

使不合格材料流入工程,直接导致结构强度、耐久性不达标,严重威胁工程本质安全。

2.2安全监管短板

目前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有两个突出短板,一个是高风险作业监控存在不少盲区,深基坑开挖时土体位移监测手段比较有限,高支模体系变形预警依赖人工巡检这种方式,爆破作业振动波传播范围与结构影响评估缺少实时数据支撑,这使得隐蔽工程风险难以被及时发现,另一个是应急预案和实际场景严重脱节,多数预案仅仅停留在文本层面,没有结合工程地理环境、水文条件等特征进行动态推演,对于洪水漫堤时人员撤离路线与物资调配、大型设备倾覆后二次灾害防控等关键场景缺乏针对性措施,并且没有定期开展实战化演练,导致应急响应时出现指挥混乱、资源错配等问题,当下急需构建智能化监控体系与场景化应急机制。

2.3协同机制缺陷

水利工程建设协同机制目前存在两个核心缺陷,第一个是质量与安全监管“双轨制”矛盾较为突出,质量验收主要侧重于材料强度和结构尺寸等静态指标,安全评估则关注施工荷载和环境风险等动态因素,二者标准体系缺乏交叉校验机制,这使得同一工程环节可能因标准割裂出现被重复检查或遗漏关键风险点的情况,第二个是信息化系统数据孤岛现象十分严重,质量检测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数据格式和采集频率不兼容,导致像混凝土强度异常这类质量隐患无法触发安全预警,高支模位移等安全数据也难以反馈用于质量改进,因此亟需构建统一数据中台与业务协同平台以实现质量-安全数据动态关联与闭环管控。

3创新监管方法体系构建

3.1技术维度

在技术这个维度方面,数字化监管平台借助多技术融合达成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智能管控,以BIM模型为基础构建三维可视化数字底座,集成碰撞检测功能能够提前发现管线与结构存在的冲突,运用有限元分析模拟大坝、隧洞等关键部位应力分布情况,为设计优化工作提供数据方面的支撑,部署物联网传感器网络,针对大坝沉降、隧道围岩位移等关键参数开展毫米级实时监测工作,结合阈值预警模型实现风险的动态感知,引入AI图像识别技术,通过施工现场摄像头自动捕捉安全帽未佩戴、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同步推送至监管终端并且触发整改流程,形成“数据驱动-智能分析-精准处置”的闭环监管体系,显著提升质量安全管控的效率与精准度。

3.2管理维度

在管理这个维度方面,全流程协同机制借助标准化管控以及刚性约束来强化质量安全保障,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选取典型段落开展首件施工,组织参建各方进行联合验收并且固化工艺参数、操作标准,形成能够复制的样板工程模板,以此确保后续施工做到“有标可依、有样可循”,有效解决因工人技能差异所导致的质量波动问题,建立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在关键工序验收环节实施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双签字确认机制,针对混凝土浇筑、基坑支护等高风险作业,任一方发现质量缺陷或者安全隐患都可直接叫停施工,并且追溯至责任主体纳入信用评价,通过强化末端问责倒逼全链条责任落实,构建起“标准引领、过程严控、结果倒逼”的协同治理格局。

3.3制度维度

在制度这个维度方面,信用评价体系借助构建动态监管机制来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责任约束,建立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全方位记录其参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安全事故发生率、整改落实情况等核心指标,并且把信用评分和招投标资格关联起来,针对失信企业实施限制投标、降低资质等级等惩戒措施,以此倒逼企业主动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与此同时完善监理单位履职评价机制,通过定期抽查旁站记录真实性、核查整改通知闭环率、评估风险预控有效性等方式,量化监理履职质量,将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监理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化监管格局,推动参建各方从被动合规朝着主动尽责转变。

结论:

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这些方面,数字化技术展现出很强大的赋能效应,凭借智能传感、大数据分析还有云计算等前沿技术,监管工作实现从人工抽检向全域实时监测转变,让数据流转以及决策响应的速度得到大幅提升,显著优化监管流程还有资源配置情况,极大程度提升了水利工程监管工作的效率,与此同时协同机制的构建打破参建各方信息壁垒,通过明确各方权责以及强化沟通和联动,形成质量安全管控方面的强大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因为责任不清、配合不顺畅引发的各类问题,从而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提供更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徐鲁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研究[J].全面腐蚀控制,2025,39(10):251-253.

[2]潘炳德.基于全过程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25,(22):37-39.

[3]陈应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研究[J].水上安全,2025,(12):22-24.

[4]刘太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方法及价值探讨[J].水上安全,2024,(20):142-144.

[5]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手册[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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