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协同运行机制研究

常婧

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

摘要: 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其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作为高校监督体系的重要支柱,对于确保高校资源的合规使用、防范潜在风险以及维护教育公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纪检监察监督...
关键词:

  •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其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作为高校监督体系的重要支柱,对于确保高校资源的合规使用、防范潜在风险以及维护教育公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如何做到协同高效、相辅相成还有待深入思考和研究。

一、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概述

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协同运行机制,是指在高校治理结构中,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实现纪检监察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之间的有效配合与信息共享。这一机制旨在整合两种监督资源,形成合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协同运行机制要求两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同时加强沟通协作,确保监督工作无缝对接。

通过定期的信息交流、联合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此外,协同监督还能够促进监督结果的共享,为高校决策提供更加全面和准确的信息支持。建立有效的协同运行机制,对于提升高校治理水平、防范风险、保障资源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高校还应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模式,如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等,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治理环境和挑战。

二、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协同的重要性

高等教育体系中,高校不仅是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摇篮,也是公共资源管理和使用的重要场所。因此,高校内部的监督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一)互补性优势

纪检监察监督侧重于对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强调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力,而内部审计监督侧重于对事的管理进行监督,强调程序和制度的规范性。两者在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手段上各有侧重,但又相互补充。纪检监察机关可以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角度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审查调查,而内部审计则可以为纪检监察提供详实的财务和业务数据支持。

(二)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高校复杂的运行环境中,单一的监督机制很难全面覆盖所有风险点。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的协同可以形成监督合力,共同识别和评估风险,提前预防和及时处理潜在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三)提升监督效能

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的协同可以避免重复劳动,节省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率。同时,两者的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可以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说服力,提升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协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沟通不畅,纪检监察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导致监督工作存在盲区。这种信息壁垒不仅阻碍了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能导致监督资源的浪费。二是职能定位不清,在部分高校中,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界限不够清晰,容易造成职责重叠或遗漏,这种模糊的职能定位可能导致监督工作的重复性和低效性。三是监督力度不足,由于资源和人力限制,部分高校的纪检监察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力度不足,影响监督效果,可能导致监督工作无法覆盖所有关键领域,从而增加了廉政风险防控的难度。

四、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协同的措施

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是新时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通过深化两者的协同合作,不仅能够提升监督效能,切实增强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合力,还能够促进高校的健康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协同高效运行的基石。制定详细的协同监督工作规程或工作办法,明确两部门在协同监督中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信息共享机制以及监督结果的运用方式。这有助于消除职责重叠和工作盲区,确保监督工作有序进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审计章程、操作规程和评价标准,确保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同时,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

例如,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明确统筹协调的负责机构或设立联席会议制度,厘清职责边界,避免重复监督和监督空白。在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成果运用等环节加强协调。纪检监察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可在每年年初共同商议研判,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年度审计计划可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纪检监察部门在审查调查中,可提请审计部门予以专业协助或直接派员参与,双方可针对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开展联合专项监督或调研会商。

(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完善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的信息共享机制,要本着依法合规、需求导向、双向互动、安全可控原则,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实现监督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监督效能的倍增。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及时通报审计中发现的可能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重大风险隐患、异常经济事项的初步疑点。纪检监察部门可将日常监督中掌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相关问题线索查办情况以及被审计对象的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通报内部审计部门,并视情况派员参加审计进驻会、审计结果反馈会等会议。

同时,可建立制度化的共享载体与平台。在确保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建设或利用现有政务内网平台,打造安全可控的“监督信息共享模块”。该平台应具备定向传送功能(支持加密点对点报送)、分类查询权限(根据密级和需要,设置不同的信息查询权限)、痕迹管理功能(全程留痕、明确信息提供方、时间、内容等)、预警提示等功能(对移送线索的办理状态设置反馈提醒)。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共享的信息进行深入挖掘、比对和碰撞,为监督工作提供信息支持,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监督策略和重点。

(三)加强监督结果运用

加强监督结果运用是提升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实效的关键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对内部审计部门移送的线索应当统一归口管理,建立专门台账,优先办理、定期调度,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反馈关键性进展及最终结果,形成工作闭环;会同内部审计部门深入分析查找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风险隐患,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条件,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化系统治理。学校党委要强化整改监督,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全面整改责任,对存在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可将纪审贯通协同作为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开展双向培训或座谈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有关工作人员还应当严守保密纪律,对相互提供的问题件资料、电子数据加强管理,严禁向监督对象和无关人员泄露相关内容和信息。

五、结语

建立有效的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协同运行机制对于提升高校治理水平至关重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督结果运用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推动两种监督机制的有效协同。未来,高校应继续深化协同监督机制的研究和实践,为高校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高校还应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模式,如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等,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挑战。要让监督长出“牙齿”,通上“电源”,让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最终转化为高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的强大动能。

 

参考文献:

[1]肖文. 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协同运行机制研究[J]. 办公室业务, 2023, (1):111-113.

[2]梁清泉, 赵艳. 高校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协同运行机制研究[J]. 大众投资指南, 2021, (32):122-124.

[3]王晨, 李怡楠, 付皓琳. 加强高校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协同机制研究 ——以A高校为例[J]. 办公室业务, 202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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