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要:目前建筑工程审计存在着造价失控和监管盲区的双重难题,传统的以事后结算为主的模式不能有效地遏制过程中的资金流失。审计工作由于现场隐蔽记录缺失、变更签证依据不足、非标材料定价混乱等原因造成最终决算数据失真。就工程造价审计所出现的介入滞后、量价脱节、合同条款适用偏差等主要问题而言,要重新构建起全周期动态监管的逻辑。加强变更签证逆向追溯机制、规范材料调差、取费标准,构建严密的造价规制体系。审计应该对合同边界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对资金流向进行闭环监控,消除隐性成本溢出,保证工程造价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关键词:工程审计;造价规制;隐蔽验收;全过程监管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迅速提升,很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规模不断增大,各个施工单位都在市场发展中获得了较大的契机。但工程体量增大和技术复杂性提高,传统的单一的竣工结算审计已经不能满足精细化管理的需求,造价虚增、资金挪用、合同违约等问题时有发生。审计实践当中经常会出现现场数据采集难、计价规则适用冲突大、变更签证随意性大等技术性障碍,严重削弱了审计结论的客观性。探究工程审计深层次的漏洞,剖析造价失控的原因,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实施全面有效的内部审计,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对于提高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十分必要。
一、全过程造价审计介入滞后
工程审计由于切入时间点较晚,对前期造价形成过程没有实质性的控制。在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阶段,由于审计的缺失造成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缺项漏项、暂估价设置不合理、专用条款表述不清等先天性缺陷不能被及时发现。施工阶段审计人员如果不能进行驻场跟踪,就很难对隐蔽工程的真实投入、临时设施的实际周转情况做出准确的判断,只能依靠事后报送的竣工图纸和验收单据进行回溯式的审查。滞后性使审计工作陷入被动核算的困境,面对已经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已签发的变更单据,审计核减的空间被大大压缩,不能在造价产生之初进行有效阻止,造成建设成本的结构性失控[1]。
二、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监管失灵
(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失真
隐蔽工程由于被覆盖后难以复核,所以成为造价虚增的高发区域。施工时对土方开挖类别、地基处理深度、钢筋排布密度等重要环节缺少影像资料和原始数据。部分项目只保留了最终的验收签字表格,缺少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测量数据和三维空间位置信息,造成审计时不能还原真实的工程量。尤其是对于地下管网敷设、防水层做法等隐蔽环节的验收记录模糊处理,使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行为难以被审计发现,造成工程实体价值和账面造价严重背离,形成巨大的审计盲区。
(二)变更签证量价分离脱节
工程变更签证环节常常出现技术核定和费用计算相脱离的现象,造成造价失控。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在签署签证单的时候,只注重施工工艺的改变或者工期的调整,忽略了对应工程量增减及单价变更的经济审核。该种量价分离的操作模式,使很多没有预算依据的签证单据进入结算环节。施工单位常常利用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在合同中已经包含的工作内容上用换汤不换药的方式来申请签证,或者在签证说明中故意模糊施工难度和材料规格,诱使审计人员套用高标准的定额子目,从而在变更环节产生造价泡沫。
(三)索赔事项时效性审查缺失
索赔条款执行力度不足,时效性规定被虚置的现象比较普遍。工程实践中合同一般会约定索赔意向书和详细资料提交的28天时限,但是施工方往往会采取搁置争议、秋后算账的策略,把施工期间零散、复杂的索赔事项压到竣工结算阶段集中突击申报。利用时间跨度大造成现场记忆模糊、人员变动的客观条件,人为制造取证困难的客观环境,以达到模糊焦点、混淆视听的目的。审计过程如果不严格界定索赔时效性、不严格执行,很容易使本来因为超期而失去胜诉权的无效索赔重新获得谈判空间,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规诉求蒙混过关[2]。
对于由于工期延误、停工窝工、交叉施工干扰等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缺少同步的监理日志、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关键佐证,造成索赔事件和费用发生之间因果关系链条断裂。施工单位往往用事实索赔来代替程序索赔,忽略了合同赋予发包方及时核实风险的权利。时效性审查的缺失,使发包方失去了在事件刚发生时采取止损措施的机会,把承包商本该自行承担的管理不善风险、市场风险费用错误地转嫁给发包方,计入工程造价。对规则的忽视破坏了合同履行的公平性原则,造成工程结算金额与实际价值相差很大。
(四)非标材料询价机制异化
非标准设备以及新型装饰材料定价机制在审计中很容易异化,成为造价失控的隐秘黑洞。由于此类材料大多为定制化生产或者独家代理产品,市场上缺少公开透明的统一信息价指引,其价格构成一般是由供需双方在封闭环境下协商确定的。采购方常常采用虚报材料的材质等级、夸大工艺的复杂程度、伪造多方询价记录、利用关联企业进行内部交易等方式人为地提高材料单价。暗箱操作不但是正常的生产成本和利润,而且经常包含高额的公关费用、灰色回扣等,使得材料报价远远高于其实际物理价值。
审计人员面对种类繁多、规格特殊的非标材料时,很容易陷入信息孤岛的境地。由于缺少有效的第三方比价渠道,供应商又往往和施工方形成价格同盟,不向外部审计机构提供真实的底价信息,审计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市场公允价。这使得审计工作只能根据施工方提供的形式上合规、但实质上虚高的发票、采购合同或厂商报价单进行表面审查。被动询价方式造成材料价格远高于市场公允价格,不但不能真实的反映成本结构,而且成为工程造价虚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严重损害项目的投资效益和资金安全[3]。
三、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优化路径
(一)构建全周期动态审计模型
为弥补传统审计模式在时效性方面的不足,需推动审计关口前移,构建覆盖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动态审计体系。在项目启动阶段,即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的经济性与合规性进行前置审查,从源头上防范因合同疏漏导致的后续争议。施工过程中,审计人员应通过关键工序旁站、隐蔽工程影像采集、工程量实时复核等方式,实现过程数据的真实记录与动态监控。分阶段开展造价审核与进度款支付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超付、计价偏差等问题,确保每一笔支出均与实际工程进展相匹配,从而实现造价的精准管控。
(二)强化变更与签证的逆向追溯机制
针对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中存在的量价脱节、依据不足等问题,应建立健全逆向追溯与责任倒查制度。审计过程中需重点审查签证事项的合理性,核实施工变更是否因设计缺陷或施工组织不当所致。对涉及金额较大的签证,应追溯其决策流程、审批依据及支持文件,比对监理日志、施工记录等原始资料,剔除逻辑矛盾、依据不足的签证内容。在计价审核中,坚持“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新增项目单价应优先参照合同内类似子目,防止利用变更突破投标报价水平,确保变更签证的真实性与经济性[4]。
(三)规范材料价格调整机制
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审计中需严格依据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原则,明确可调价材料的范围、调价基数与计算公式。审核时应以施工同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为基准,结合实际采购凭证进行比对,防止虚高发票套取差价。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期间的材价上涨风险应由其自行承担,不纳入调价范围。通过统一、透明的调价路径与时间节点控制,确保材料价差调整符合合同精神与市场实际,维护发包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暂列金额的闭环管理
暂列金额作为合同价款中的预留部分,其使用与核销必须实现全程闭环管理。审计人员应逐笔审核暂列金额的实际支出情况,确保其用于合同约定的不可预见事项或额外工程,严禁将属于施工单位风险范围或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的费用从中列支。未使用的暂列金额余额应在竣工结算时予以扣回,防止建设资金流失。通过建立暂列金额使用台账、完善支出审批与凭证归档制度,确保预留资金专款专用、余款归位,筑牢资金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5]。
四、结语
建筑工程管理审计的深化属于系统的技术革新,其目的在于解决造价虚高以及监管失效的结构性问题。通过重塑审计介入时机来填补全过程监管的空白;用对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的严格检查来堵住利益输送的灰色通道;依靠标准化规制关键要素来确立审计的刚性标准。审计工作不再只是数字的加减,而是深入到工程交易内在逻辑、合同履行本质合规。只有不断加强审计技术专业深度和覆盖面,构建全过程、闭环式造价防御体系,才能保证工程投资真实效益,推动建设领域经济秩序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旭凯,许庆良,任德瑜. 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管理审计研究[J].价值工程,2025,44(30):55-58.
[2]张幸.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对项目管理优化的思考[J].建筑与预算,2024,(10):10-12.
[3]陈忆平. 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增值研究[J].会计师,2022,(10):78-80.
[4] 陈斯雅.工程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会计师, 2024(10):82-84.
[5] 梁健章.建筑工程管理审计存在问题与对策[J]. 2023(34):67-69.
相关文献推荐
- 节点文献
- 读者推荐
- 相关基金文献
- 关联作者
- 相关视频
- 批量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