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要】目的:探讨规范化职业健康检查联合早期干预对噪声性听力损伤的效果。方法:2025年1月-2025年12月机械制造企业噪声作业人员118例为范例,以电脑随机数字表法分组。对照组59例,采用常规职业健康检查,观察组59例,采用GBZ49-2014标准规范化检查联合早期干预。对比组间干预价值。结果:观察组双耳高频平均听阈、语频听阈加权值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GBZ49-2014标准通过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早期干预,可精准识别噪声性听力损伤,采取防控措施改善听力功能;同时企业应完善健康检查与干预体系,保障员工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噪声性听力损伤;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干预
前言
职业性噪声聋是我国常见的职业病之一,指劳动者在工作场所长期接触噪声导致的渐进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害[1];在我国,接触噪声作业人员甚至超过千万,此时职业性噪声聋报告病例也处于上升趋势。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将高频听阈和语频听阈加权值纳入诊断指标,为早期发现和干预提供了科学依据[2]。鉴于此,本研究旨在探讨规范化职业健康检查联合早期干预的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25年1月-2025年12月机械制造企业噪声作业人员118例为范例,涉及冲压、锻造、焊接、打磨等噪声强度较高岗位。以电脑随机数字表法分组。对照组59例,男38例,女21例,平均年龄(42.30±5.60)岁,作业工龄(6.85±2.35)年,8h等效声级(91.25±4.50)dB(A)。观察组59例,男36例,女23例,平均年龄(41.85±6.10)岁,作业工龄(7.10±2.55)年,8h等效声级(90.80±4.25)dB(A)。组间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纳入标准:①年龄30-55岁;②工龄≥3年;③8h等效声级≥85dB(A)(经现场检测确认);④无听力损伤史,且自愿参加并签署同意书。
排除标准:①合并非噪声相关性听力疾病;②存在耳部器质性病变;③近3个月使用耳毒性药物;④有严重不良生活习惯。
1.2 方法
1.2.1 对照组采用常规职业健康检查
每年安排的基础检查包括一次常规体检(测身高、体重、血压、心肺状况等)和耳科检查(看外耳道和鼓膜)。听力检查,则是需每年做一次纯音听阈测试,但使用的听力计没有严格校准,检查前也不要求必须离开噪声环境,结果直接记录原始数据,没有按年龄、性别进行修正。当有确诊为职业性噪声聋员工之后,则需要建议其调离噪声岗位,其他人只是口头提醒“少接触噪声”,没有统一的干预措施,也不会安排定期复测跟踪。
1.2.2 观察组采用GBZ49-2014标准规范化检查
(1)规范化职业健康检查流程
本规范流程严格依照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执行,涵盖检查前准备、设备操作、数据处理及档案管理各环节。即在检查前,应该提前告知受检者注意事项,要求脱离噪声环境至少48小时,并避免熬夜、饮酒、使用耳毒性药物,保持耳部清洁。检测设备使用经国家计量认证的纯音听力计,每次检查前按GB/T7341标准完成校准,确保精度达标。检测由持证医师在背景噪声≤30dB(A)的标准隔声室内进行,覆盖从语频到高频的多个频段,采用升支法测试听阈,重复2次取平均值记录。
数据按年龄和性别采用附录A标准修正,排除年龄相关听力干扰。检查结果、噪声接触史及干预措施均录入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实现长期动态追踪管理。
(2)多维度早期干预体系
根据听力损伤程度实施分层干预,制定个性化方案:
一级干预(高频听阈<40dB,无听力损伤):①健康宣教:每季度开展1次噪声防护专题培训,通过案例讲解、视频演示等方式,普及噪声对听力的危害、防护设备使用方法;②个体防护:为受试者配备符合GB/T23466-2009标准的高衰减值耳塞(噪声衰减值≥25dB)和耳罩,定期(每3个月)更换,监督其作业时规范佩戴;③环境优化:建议企业对作业岗位进行噪声分区管理,在高噪声设备周边安装吸声、隔声装置,优化作业流程,减少每日噪声接触时长(控制在8h内,接触强度每增加3dB(A),接触时间减半)。
二级干预(高频听阈40-55dB,早期听力损伤):在一级干预基础上增加:①岗位调整:短期调离高噪声岗位(安排至8h等效声级<80dB(A)的辅助岗位),为期3-6个月;②药物干预:在耳鼻喉科医师指导下,口服营养神经药物(如甲钴胺片0.5mg,每日3次)和改善微循环药物(如银杏叶提取物片40mg,每日3次),连续服用12周;③定期复查:每3个月进行1次纯音听阈测试,动态监测听力变化。
三级干预(高频听阈>55dB或语频听阈加权值≥30dB,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在二级干预基础上增加:①永久调离:调整至无噪声接触的岗位,避免听力损伤进一步加重;②专科治疗:转诊至三甲医院耳鼻喉科进行系统治疗,包括高压氧治疗(每周3次,每次90min)、声治疗等;③心理疏导: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一对一辅导,缓解受试者因听力下降产生的焦虑、抑郁情绪,帮助其适应岗位调整。
1.3 观察指标
听力功能指标。检查后12个月,检测两组受试者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BHFTA)和较好耳语频(500Hz、1000Hz、2000Hz)与4000Hz听阈加权值(MTMV),听阈数值越低表示听力功能越好。
1.4 统计学方法
SPSS26.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²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高频听阈比较
观察组双耳高频平均听阈、语频听阈加权值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高频听阈、语频听阈加权值比较(x̄±s,dB)
组别 | 例数 | BHFTA(dB) | MTMV(dB) |
观察组 | 59 | 42.35±6.28 | 28.56±5.42 |
对照组 | 59 | 48.62±7.45 | 34.18±6.35 |
t | 4.943 | 5.171 | |
P | <0.001 | <0.001 |
3. 讨论
本研究结果知晓:规范化检查联合早期干预可显著改善高频听阈和语频听阈加权值。分析原因:(1)规范化检查需在脱离噪声环境48小时后开展,以规避暂时性听阈移动所产生的干扰;(2)针对高频听阈达到40分贝以上的人员,应及时采取调整噪声岗位、加强个人防护等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噪声的持续危害;(3)定期复查有助于动态追踪听力变化状况[3]。
综上所述,GBZ49-2014标准通过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早期干预,可精准识别噪声性听力损伤,采取防控措施改善听力功能;同时企业应完善健康检查与干预体系,保障员工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牛进,何微,任红芸.体检中心疑似职业性噪声聋100例的听力损失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山西医药杂志,2022,51(11):1219-1222.
[2]刘正,唐丽华,陈玉洁,王鑫,谢松源.生产性噪声接触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及听力损伤相关因素分析[J].实用预防医学,2021,28(11):1375-1377.
[3]章仙芳,江蓓,姚琼华,黎柏林.生产性噪声接触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状况及听力损伤相关因素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23,20(13):18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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