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生专业实习质量提升探析——以甘肃政法大学为例

袁琳

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摘要: 摘要: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实习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和法律思维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实习质量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实习形式化、实习内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足等。本文通过分析法学专业本科生专业实习的现状及存...
  •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要: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实习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和法律思维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实习质量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实习形式化、实习内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足等。本文通过分析法学专业本科生专业实习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提升实习质量的策略,以期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实习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法学专业;本科生;专业实习;质量提升;量化方法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将法治建设提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法治中国建设的落地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律人才队伍,而法学教育作为法律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其质量直接决定着法律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专业实习作为法学教育中理论与实践融合的核心载体,既是对学生四年法学理论知识的检验与应用,也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实践操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关键环节。

甘肃政法大学作为甘肃省唯一一所以法学为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是西北地区政法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其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承担着为甘肃乃至西北区域输送合格法律人才的重要使命。近年来,随着甘肃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从“法治甘肃”到“更高水平法治甘肃”的建设目标提出,区域内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等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尤其是既掌握扎实法学理论,又具备较强实务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备受青睐。

然而,通过对甘肃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生专业实习情况的初步调研发现,当前该校法学专业实习质量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以甘肃政法大学为个案,深入探析法学本科生专业实习质量的提升路径,不仅能够针对性地解决该校实习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优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更能为西北地区同类政法高校提供可借鉴的实践经验,对于推动区域法学教育改革、助力法治甘肃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二、法学专业本科生专业实习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1.实习态度现状

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甘肃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生的实习态度呈现“两极分化”特征。在“实习重要性认知”方面,62.3%的学生认为“实习对提升实践能力非常重要”,23.5%的学生认为“比较重要”,但仍有14.2%的学生认为“实习不重要,只是完成任务”。在“实习投入程度”方面,58.7%的学生表示“能够按时到岗,认真完成实习任务”,25.1%的学生表示“基本能完成任务,但偶尔会敷衍”,16.2%的学生表示“经常迟到早退,实习任务靠应付”。

不同年级与实习动机的学生,实习态度存在显著差异。2020级学生(已完成实习)中,认为实习重要的比例为78.6%,高于2021级学生的61.2%,这可能是因为2020级学生更接近就业,对实践能力的需求更迫切;以“提升实践能力”为实习动机的学生中,认真投入实习的比例为82.3%,而以“完成毕业要求”“父母安排”为动机的学生中,这一比例仅为35.6%和28.9%。

深度访谈中,多名实习单位负责人反映:“部分学生来实习只是为了盖个章,每天坐在工位上玩手机,让他整理卷宗都不愿意,更别说参与案件讨论了”(兰州市某区法院政治部主任,访谈编号:F03);而也有实习单位表示:“甘肃政法大学的部分学生很踏实,主动请教问题,我们会让他参与庭审记录、文书起草,这些学生毕业后我们都想留用”(甘肃某律所合伙人,访谈编号:L05)。

2.实习内容现状

实习内容的“单一化”与“辅助化”是当前该校法学实习最突出的问题。问卷调查显示,82.1%的学生表示实习内容主要为“整理卷宗、装订文书”,73.4%的学生参与过“庭审观摩”,但仅有28.6%的学生参与过“案件讨论”,19.3%的学生参与过“法律文书起草”,12.5%的学生参与过“客户接待或案件代理辅助工作”。

不同实习单位的内容差异较大:法院实习的学生主要从事“卷宗整理、庭审记录、送达文书”等辅助工作,参与案件审理核心环节的比例仅为18.7%;检察院实习的学生以“案卷审查辅助、文书录入”为主,参与公诉环节的比例为22.4%;律所实习的学生多从事“法律检索、文书复印”工作,参与案件代理的比例为25.1%;企业法务实习的学生主要负责“合同整理、法律文件归档”,参与合同起草与审核的比例为15.2%。

学生对实习内容的满意度较低,仅有32.5%的学生表示“满意,能够提升实践能力”,48.7%的学生表示“一般,只能学到基础技能”,18.8%的学生表示“不满意,学不到任何东西”。深度访谈中,一名2020级学生反映:“我在法院实习了3个月,每天就是整理卷宗,把案卷按顺序排好、装订起来,法官根本不让我参与案件讨论,感觉和打杂没区别”(学生访谈编号:S08)。

3.实习基地建设现状

学校目前共建立法学专业实习涵盖法院、检察院、律所、企业法务等类型,其中兰州市内基地居多。基地需承担2000余名本科生的实习任务,平均每个基地需接纳30余名学生,远超过基地的承载能力,导致部分学生无法进入心仪的基地实习,只能自行联系实习单位。

从质量上看,实习基地呈现“两极分化”。优质基地如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成律师事务所等,能够为学生提供系统的实习指导与丰富的实践机会,但这类基地数量仅占15%左右;大部分基地为“挂牌基地”,仅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未建立完善的实习培养体系,无法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指导与实践机会,这类基地占比高达65%;另有20%的基地存在管理混乱、对实习生不重视等问题。

问卷调查显示,学生对实习基地的满意度仅为35.2%,主要不满集中在“实践机会少”(78.3%)、“指导不到位”(65.1%)、“管理混乱”(42.6%)等方面。实习单位负责人也反映了合作中的问题:“学校只是每年送学生来实习,没有与我们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我们缺乏培养实习生的动力,也没有足够的精力指导大量学生”(甘肃省某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访谈编号:J04)。

4.指导教师队伍现状

法学专业实习实行“双导师制”,即校内指导教师与校外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学生实习指导。校内指导教师由法学学院专任教师担任,每名教师平均指导30-40名学生;校外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的实务人员担任,每名教师平均指导5-8名学生。

校内指导教师存在“数量不足、实践能力薄弱”的问题。法学学院120余名专任教师中,仅有45名教师承担实习指导任务,指导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导致每名教师无法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指导;同时,部分校内教师长期从事理论教学,缺乏法律实务经验,无法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实践指导,问卷调查显示,仅38.7%的学生认为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专业有效”。深度访谈中,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坦言:“我主要研究法理学,没有实务工作经验,学生问我具体案件的操作问题,我也回答不上来,只能简单提醒他们注意安全、按时完成任务”(教师访谈编号:T03)。

校外指导教师存在“积极性不高、指导能力不足”的问题。校外指导教师多为实务部门的骨干人员,日常工作繁忙,缺乏指导实习生的时间与精力;同时,他们未接受过系统的教学培训,缺乏科学的指导方法,指导多停留在“安排任务”层面,无法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能力培养。问卷调查显示,仅29.5%的学生认为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有针对性”。实习单位负责人也表示:“我们的律师、法官都很忙,指导实习生会占用大量工作时间,学校又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大家指导的积极性不高”(甘肃某律所主任,访谈编号:L02)。

此外,“双导师”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校内指导教师与校外指导教师很少交流学生的实习情况,无法形成指导合力,导致指导工作出现“断层”。部分法学专业本科生对专业实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实习态度不够端正。一些学生受就业、考研等因素的影响,将实习视为一种形式,没有真正投入到实习中。他们往往把实习时间用来忙个人事务,甚至在实习鉴定时弄虚作假,导致实习质量与预期相差甚远。

5. 实习管理体系现状

法学专业实习主要采用“分散实习+集中实习”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分散实习占比75%(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或由学校统筹分配至各地基地),集中实习占比25%(学校组织学生到优质基地实习)。实习管理主要由法学学院负责,设立实习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

分散实习管理是薄弱环节。由于学生分散在全省各地甚至省外,学校难以进行有效的过程监督,主要依靠学生提交“实习周记”“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进行管理,导致管理流于形式。问卷调查显示,68.3%的学生表示“实习期间学校很少联系自己”,42.5%的学生承认“实习周记是实习结束后一次性补写的”,28.7%的学生表示“实习鉴定是托关系盖章的,没有真正实习”。

实习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当前实习考核主要依据“实习鉴定(占比50%)+实习总结(占比30%)+实习周记(占比20%)”,缺乏对学生实习过程的量化评价,考核结果主观性强。问卷调查显示,72.1%的学生认为“实习考核不公平,只要盖到章就能及格”,65.3%的学生表示“实习成绩对自己没有压力,不需要认真实习”。

实习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较低。学校尚未建立专门的实习管理平台,学生与教师、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沟通主要依靠微信、电话等方式,信息传递不及时、不规范,导致学校无法及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实习单位的意见也无法有效反馈给学校。

(二)存在问题

1.学生实习态度两极分化,主动实践意识薄弱

如前所述,该校法学本科生的实习态度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部分学生能够积极投入实习,主动寻求实践机会,但仍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实习态度不端正,存在“敷衍了事、应付差事”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一是实习动机功利化,部分学生将实习视为“毕业必备环节”或“就业跳板”,仅关注实习鉴定是否合格,不重视实习过程中的能力提升;二是时间分配不合理,部分考研、考公的学生将实习时间用于复习备考,经常迟到早退甚至脱岗,仅在实习结束时提交虚假的实习材料;三是主动实践意识薄弱,大部分学生习惯于被动接受实习单位安排的简单任务,缺乏主动请教问题、参与核心业务的意识,导致实习效果大打折扣。

2. 实习内容与职业需求脱节,实践能力培养不足

实习内容的“单一化、辅助化”是制约实习质量的核心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内容重复单调,绝大多数学生的实习内容集中在卷宗整理、文书复印、数据录入等辅助性工作,缺乏对案件办理、法律文书起草、庭审参与等核心业务的实践机会;二是与专业方向脱节,学校未根据学生的专业方向(如刑法、民商法)分配实习单位,导致学生无法在实习中强化专业特长;三是与职业需求脱节,实习内容未围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及企业招聘的能力要求设计,无法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这种脱节导致学生无法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实习结束后仍对法律实务一知半解。

3 实习基地建设滞后,供需矛盾突出

实习基地建设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合作不深”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数量供需矛盾突出,68个实习基地无法满足2800余名学生的实习需求,导致部分学生只能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校难以对这部分学生进行有效管理;二是质量参差不齐,优质基地数量少,大部分“挂牌基地”无法提供有效的实践指导与机会;三是合作深度不够,学校与实习单位多为“一次性合作”,未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缺乏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导致实习基地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不足。

4 双导师指导体系失效,指导效能低下

“双导师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存在“校内导师不会指导、校外导师不愿指导、双导师缺乏协作”的问题:一是校内指导教师实践能力不足,无法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实践指导,指导多停留在“行政性管理”层面;二是校外指导教师缺乏激励机制,工作繁忙导致指导积极性不高,指导内容零散、缺乏系统性;三是双导师之间缺乏沟通协作,未建立定期交流机制,无法形成指导合力,导致学生在实习中遇到问题时无人及时解答。

5 实习管理机制不健全,过程监督与考核缺失

实习管理存在“重形式、轻过程”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过程监督不到位,分散实习模式下,学校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无法及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导致学生脱岗、敷衍实习等现象频发;二是考核评价机制不合理,考核指标以“实习材料提交”为主,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实习态度的量化评价,考核结果无法真实反映实习质量;三是反馈机制不健全,学校未建立常态化的实习反馈渠道,学生与实习单位的意见无法及时反馈给学校,导致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三、提升法学专业本科生专业实习质量的策略

法学专业实习是本科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是连接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的桥梁,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实践操作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然而,法学专业实习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普遍存在学生认识不足、实习内容表面化、基地建设不稳定、指导力量薄弱、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实习质量的提升。为破解这些困境,培养契合新时代法治建设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必须系统性地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化的实习质量提升体系。

(一) 深化实习前的教育与引导,筑牢思想与能力基础

实习前的准备阶段是确保实习成效的“第一公里”。此阶段的目标不仅是告知学生实习安排,更要从根本上激发其内生动力,并为其即将步入的实务环境做好充分的能力与心理准备。学校应超越简单的“动员会”形式,将实习教育前置并系统化。首先,可开设“法律职业入门”或“实习导论”系列讲座,由资深教授、杰出校友、行业精英共同主讲,深入剖析专业实习在法学知识体系建构、法律思维训练、职业身份认同及未来职业生涯规划中的不可替代性。其次,应重点加强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教育,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专题研讨等方式,引导学生深刻理解并内化公平正义、诚信守密、勤勉尽责等法律职业核心价值观,使其在实习之初便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与责任感。

为避免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陷入“无从下手”的窘境,学校应提供针对性的岗前技能培训。内容应涵盖:基础法律文书写作(如起诉状、代理词、合同审查意见的格式与规范);法律信息检索与案例分析(如何高效使用法律数据库,进行类案检索与裁判规则梳理);基本沟通与接待技巧(如何与当事人、法官、检察官有效沟通);司法礼仪与办公软件应用等。通过这些“实战”训练,缩短学生的适应期,提升其自信心与工作效率。

在实习分配前,通过问卷、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学生的兴趣领域(如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职业发展方向(如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务等)以及个人特长。在此基础上,进行初步的实习意向引导和单位匹配建议,使学生带着明确的学习目标和探索欲望进入实习,而非被动接受安排。

(二) 优化实习内容与形式,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必须打破“打杂”、“跑腿”式的浅层实习模式,推动实习向参与性、研究性、创新性转变。学校需与实习单位共同研发“实习任务清单”与“能力达成标准”,确保学生能接触到实质性的法律工作。在法院/检察院,不仅要让学生旁听庭审,更应鼓励其在法官/检察官指导下,参与案件卷宗整理、证据材料初步分析、争议焦点归纳、审理报告/审查报告部分内容的草拟、甚至尝试主持简单的庭前调解或听证。在律师事务所,应让学生跟进案件全过程,包括参与客户会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起草修改合同、撰写法律意见书、协助准备庭审材料等。在企业法务部,可安排学生参与合同管理、合规审查、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等具体事务。

在保持一定规模集中实习以利于管理的同时,允许部分具备条件的学生自主联系高质量的实习单位(需经学校审核),以满足其个性化发展需求。将实习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师的横向科研项目、法律援助中心的真实案件等相结合。例如,组成实习小组,在教师和实务导师共同指导下,完成一个具体的法律咨询项目或一项立法建议研究,使实习成果可视化。

(三) 加强实习基地的规范化与内涵式建设

实习基地是实习活动开展的物理空间和制度载体,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实习的深度与广度。必须推动实习基地建设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从松散合作向紧密共赢转变。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法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设立由学院领导、专业教师、实务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遴选时,重点考察单位的业务范围是否与法学专业匹配、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具备系统的实习生培养方案与带教制度、是否愿意投入资源对学生进行实质性指导。优先选择那些在行业内声誉好、业务水平高、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与实习基地签订权责明晰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实习生选派、过程管理、指导职责、安全保障、成果评价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积极推动“双向嵌入”,邀请实习单位专家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设计、实践教学;学校教师亦可为实习单位提供理论培训、学术支持,形成“教学相长、产学共赢”的良性循环。

    同时,建立实习基地年度考核制度,通过学生评价、指导教师反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实习基地的指导质量、管理水平和实习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对表现优异的基地,予以公开表彰、优先选派优秀学生、深化合作项目等激励;对长期流于形式、学生反馈差的基地,实行预警乃至退出机制,确保实习基地网络的整体活力与质量。

(四) 打造“双师型”指导教师队伍,提升指导的专业性与有效性

必须构建一支由校内专业教师与校外实务专家组成的、能力互补、协同配合的“双师型”指导团队。要认识到部分校内教师可能存在实践经验不足的短板,学校应建立教师赴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短期研修的制度,鼓励教师通过代理案件、担任仲裁员、人民陪审员等方式积累实践经验。同时,定期组织实践教学研讨会、工作坊,分享指导经验,提升其发现、分析和解决学生实习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从实习基地选聘一批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热心教育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官等担任校外兼职导师。举办兼职导师聘任仪式暨岗前培训,明确其指导职责(如制定个人实习计划、定期谈心、业务指导、实习鉴定等),并对其进行基本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指导方法培训,提升其教学意识和指导技巧。推行“双导师制”,为每位实习生配备一名校内导师和一名校外导师。建立稳定的沟通渠道(如定期联合教研活动、线上交流群),使校内外导师能及时交流学生情况,共同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校内导师侧重于从理论层面引导学生进行反思与提升,校外导师则侧重于实务技能的训练与职业素养的熏陶,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成长支持。

(五) 完善全过程、精细化的实习管理体系

科学的管理是实习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的保障。必须将管理贯穿于实习的前、中、后全过程,实现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治理的转变。

制定和完善《法学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实习生守则》、《指导教师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实习的组织领导、各方职责、安全要求、考核标准、奖惩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实习管理有章可循。可开发或引入实习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实习岗位发布、学生报名、单位匹配、过程记录(实习日志、周志在线提交)、师生互动、单位反馈等环节的线上化管理。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可通过平台实时追踪学生的实习动态、地理位置、任务进度,及时发现异常并介入处理,特别是在分散实习模式下,能有效克服“放羊”现象。

实习期间,校内指导教师应通过线上联络与不定期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保持与实习生及校外导师的密切联系。学院应定期召开实习中期检查会议,汇总情况,解决问题。同时,建立与实习单位管理层的定期沟通机制,主动听取其意见与建议,共同协商改进实习工作。

六、结语

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实习对于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实习质量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加以改进。通过加强实习前的教育与引导、优化实习内容与形式、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强化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实习管理体系等策略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实习质量,为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法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未来的研究中,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深入探讨不同实习模式下的质量提升策略,以及如何更好地将实习与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相结合等问题,以推动法学专业本科生实习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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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甘肃政法大学教改项目“大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及优化对策研究——以甘肃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实习为例”【GZJG2022-B09】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袁琳(1988-),女,甘肃政法大学讲师,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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